湛江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根据《湛江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服务指南。
一、管理机构:
招投标采购中心是学校招投标采购业务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学校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投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资产管理处、后勤产业处、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规法处等部门是学校招投标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审核使用单位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落实经费、立项等工作,并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采购方式:
学校的采购工作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由招投标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协议采购、电子竞价平台、现场采购等。
三、采购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工程采购项目的申报:由基建处、后勤产业处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落实经费、立项等工作并审批后,向招投标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项目材料。
服务采购项目的申报:由后勤产业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或指导使用单位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落实经费、立项等工作并审批后,向招投标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项目材料。
货物采购项目的申报:由使用单位或资产管理处组织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落实经费、立项等工作并审批后,向招投标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项目材料。使用单位须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办理申报。申购单件超过十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同时提交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申购进口设备的需提交进口设备论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采购项目的执行:
招投标采购中心对采购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项目的性质,按照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投标采购中心对合并采购的通用类采购项目,按照集中采购方式组织集约采购。并确定相应的采购方式,及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人。
采购预算总额一万元或单件五千元及以上的项目,均须报送学校审计处审核价格后再按规定进行采购。
(一)凡属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的,按其规定执行。按广东省和湛江市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管理办法,空调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速印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机、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等办公设备,在限额标准以下的,均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由项目经办人根据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在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上按照操作规程以议价、电子反拍等方式进行采购,并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二)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审计后预算达到限额标准的采购,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由招投标采购中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报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
(三)审计后预算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但已达到下列限额标准的采购,由招投标采购中心实行校内招标或广东省教育部门的电子平台竞价采购:
(1)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后勤、行政办公用仪器、设备、软件、材料、家具等货物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水电、绿化等工程采购项目;此类项目由校内基建处报送审计;
(3)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物业管理、维护维修等服务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药品或器械、图书等大宗消耗物资采购项目。
(四)未达到校内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由项目经办人通过市场调研、货比三家等形式进行询价或者采用现场采购等方式实行分散采购。(职能部门、实验教学和科研使用的低值易耗和办公用品,除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低值易耗品且批量不超过5万元的,可由使用单位自行办理采购。)
五、政府招标采购程序:
1、招投标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轻重缓急等情况按相关规定拟定招标方式后填写《湛江市政府采购申报书》,递交湛江市财政局审批。按规定须申报到省教育厅装备中心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湛江市财政局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双方签订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3、项目招标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与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初稿。
4、招标文件初稿完成后经使用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规法处、监察处审核、修改后定稿。
5、由招标代理公司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潜在投标商报名。
6、项目经办人于开标日前一天与学校监察处共同随机抽取校内评标代表一名参加评标,评标代表从校内评标专家库或由使用部门委派的三名及以上的校内工作人员中抽取。
7、项目经办人于开标当天到湛江市财政局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评标专家从湛江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8、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开标、评标,评标结束后,出具评标报告。
9、评标结果经使用部门、招投标采购中心确认后由招标代理公司挂网公示。
10、公示结束后,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联系中标供应商办理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宜。
六、校内招标采购程序:
1、招投标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轻重缓急等情况确定招标方式。如采购方式为校内招标的,其方式一般是通过招投标采购中心网站公开,由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初稿。工程、服务类、货物类采购项目由招标代理和招投标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初稿,
3、招标文件一般使用经各部审定后的标准格式招标文件或由招投标采购中心完成初稿后经使用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规法处、监察处审核、修改后的定稿。
4、由招投标采购中心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潜在投标商报名。
5、由招投标采购中心于开标日之前邀请使用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派代表或从学校专家库抽代表参加评标。
6、由招投标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标,评标结束后,出具评标报告。
7、评标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8、公示结束后,招投标采购中心联系中标供应商办理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宜。
七、采购合同的签订:
招标采购项目,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具体流程如下:
1、招投标采购中心和中标供应商协商后拟订采购合同初稿。
2、合同初稿报送使用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规法处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学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送校长审批。
5、校长审批通过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授权代表人签字,盖湛江师范学院公章。
八、采购项目的实施:
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服务类的项目,移交给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等归口管理部门,由其组织监督、管理工程的进场、施工、验收、结算等工作;货物类的项目由招投标采购中心、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共同督促供应商供货、安装等,使用单位执行跟踪,包括接收货物、安装调试以及提请验收及报销等工作。
九、采购项目的验收:
采购项目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单。形成固定资产的,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1、货物类项目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将《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申请表》递交至使用部门,如使用部门同意验收,则签署意见后将《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申请表》及《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资产验收报告单》递交至招投标采购中心。
2、招投标采购中心签署意见后将《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申请表》《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资产验收报告单》、采购合同原件、《湛江师范学院资产购置申请表》递交至资产管理处。
3、资产管理处收到以上材料后负责组织验收。
4、验收通过后,使用单位登录湛江师范学院固定资产系统录入相关资料。
5、使用单位将《湛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资产验收报告单》、发票等报账需要的相关资料交至招投标采购中心。
6、如验收没通过,资产管理处向供应商、使用单位、招投标采购中心反馈相关书面材料,以便按照合同条款开展后续工作。
十、采购项目的结算:
采购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货物类的采购项目由使用单位(部门)、归口管理部门配合招投标采购中心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各相关部门均有责任、义务及时办理报销工作。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3、《关于2013至2014年度省直单位办公设备及用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
4、《关于2012-2013年度市直单位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事项的通知》
5、《湛江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