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装修、修缮工程(不超100万)供应商入围遴选公告》方案,岭南师范学院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装修、修缮工程,可以通过定点采购模式采购。目前,我中心已组织完成2018年岭南师范学院装修、修缮工程(不超100万)供应商入围遴选工作。有关项目的结果见附件。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1号)的要求,装修工程、修缮工程需要实施定点采购。定点采购为电子化采购业务,需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中的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选择服务湛江区域,定点采购供应商(装修工程)尚未在“服务区域”选择“湛江市”的尽快增加服务区域——湛江市,结果请在4月30日前以“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截图”盖章交到我中心。文件递交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紫荆楼106室,联系方式:刘老师,容老师3182851,3182700。
各有关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岭南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办公室
投 诉 电 话:0759-3182831
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附件:
供应商名单.zip
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