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 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建设方案》要求,我院决定联合各二级学院单独立项共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创新创业相关知识体系,结合“两型两性”办学定位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所在学科与专业资源,通过共建一批跨专业、跨学科的创新创业思维训练类课程与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以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逐步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资格
1、申报负责人原则上须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2、教学团队成员结构优化,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鼓励多学科整合课程,鼓励组建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团队申报;
3、课程建设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手段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仅限申报一门课程,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门课程建设;
2、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时间自学校发文公布立项之日起计算;
3、本学期立项的课程要求下学期正式开课,开课时间不少于5个学期。
(三)课程数量与经费资助
1、共建课程计划立项20门,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门课程。
2、学校给予每门共建课程初期建设经费1万元,同时鼓励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资助。任课教师优先享受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项目资助、外出学习、培训考证、网络录课等待遇。
三、评审方式
我院将组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的程序为:(一)负责人资格审查;(二)前期基础评估;(三)教学资源评审;(四)公示;(五)立项建设。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经学院教指委审核,遴选确定申报课程。申请材料均需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共建项目申报书》、《2019年岭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共建项目汇总表》等材料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174127,电子邮箱:648056619@qq.com,地址:第二教学楼(311—1室)。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共建项目申报书
2、2019年岭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共建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