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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2021年试行)

2024/03/22 19:48:42人浏览作者:

法政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学院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参照《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ABC岗),具体以学校人事处公布为准,适用范围为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学校、学院以及各教学系及党支部名义组织的各种学习、教研、教学、工作会议、社会实践及各类党建等活动。

第二条 实施办法

 1、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通知统一由学院办公室提前向全体教职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办公室直接通知相关人员。

2、学院办公室发布通知应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人员。院级活动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活动的文字记录、考勤,安排好新闻报道;各系、党支部活动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派人考勤,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及资料归档,事后及时将考勤结果报办公室存档。

3、教职工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学院信息发布平台,留意活动信息。因故不能参加者,如属于学院举办的活动,须提前向党政主要负责领导请假,系、党支部举办的活动则向系(支部)负责人请假。请假原则上提前到办公室填写请假表,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先口头请假,经批准后,补交请假审批表,否则作缺席处理。教职工参加活动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并服从活动组织者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4、因公务或因病缺席活动者,不扣发绩效奖金;因私事请假缺席活动三次(含)以上者,每次扣发绩效奖金200元,且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无故缺席活动者,每次扣发绩效奖金500元,且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无故缺席超过两次(含两次)者,按每次旷工半天报学校人事处。未经批准迟到或者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绩效奖金100元(因公务除外);迟到或者早退10分钟以及以上的,按无故缺席活动处理(因公务除外)。

5、学院办公室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第二天把考勤结果公告。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老师可在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学院办公室提出更正或申诉,过后不予受理。

6、因公请假由学院党政领导负责审批。因公外出无法参加学院活动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院领导审批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因私事请假考勤。教职工本人因病请假须凭医院相关证明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相关证明则按私事请假处理。

7、教职员工应全职在岗工作,离岗均须请假。除专任教师外,学院领导实行值班制,其他岗位均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日,教职工外出时间超过半天以上,必须向学院党政领导请假,涉及调(停)课的,必须在正方系统填写《课程调整申请书》,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需要出差或参加学术会议的,先落实出差经费,报分管科研副院长备案,再报学院党政领导审批。因私事调(停)课三次(含)以上者,扣发绩效奖金500/次;无故调、停课1次,扣发绩效奖金1000/次,年终考核不得评优。无故调(停)课另需接受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罚。

8、教职工日常考勤参照《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如果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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