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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基本流程

2018/04/28 11:02:27人浏览作者:

法政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基本流程(讨论稿)

 

时    间

 

负责人

实习工作内容

备注

第六学期第14周

教学秘书

1.通知下一届学生启动毕业论文撰写准备工作

 

第六学期第15周

各专业负责人

2.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召集学生说明毕业论文写作的要求、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

3.学生根据本专业学习要求及自己学习研究兴趣,提出论文初步选题方向;学习委员把同学们的初步选题方向报专业负责人;

 

第六学期第16周

各专业负责人

4.根据学生提出的论文选题方向,安排指导教师。

 

第六学期第17周

论文指导教师

5.召集所指导的学生召开会议,说明毕业论文选题、要求、程序及选题确定等相关事项计划安排;

 

第七学期第2周

学生

6.确定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

 

各专业负责人

7.安排、通知教师和学生开题,召开开题论证会;

学生没有按时提交开题报告,需提交书面原因说明。

第七学期第16周

学生

8.提交毕业论文初稿;【考研的同学可以延迟至第八学期第1周交初稿】

学生没有按时提交初稿,需提交书面说明,并限定时间提交。

第八学期第2周

论文指导教师

9.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论文初稿指导意见;

 

第八学期第5周

学生

论文指导教师

10.提交毕业论文二稿;

11.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论文二稿指导意见

学生没有按时提交二稿,需向系主任提交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提交。

第八学期第8周

学生

论文指导教师

12. 提交毕业论文三稿或定稿;

13. 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论文定稿指导意见

4月10日后不再接收初稿,建议学生提出休学申请。

第八学期第11周

各专业负责人

14. 分组安排毕业论文答辩事宜

 

第八学期第11-14周

学生

论文指导教师

15.毕业论文答辩;填写相关表格。5月30日前把所有的毕业论文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