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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基本流程

2015/10/05 00:00:00人浏览作者:法政学院

   

负责人

实习工作内容

第六学期第十四周

分管成绩教务员

1.审查实习生资格;

第六学期第十五周

分管教学副院长

2.建立学校和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相关系主任、分管实习教务员组成;

教学系

3.各专业制定实习计划,召开实习动员会,动员内容包括:实习日程、实习纪律与安全教育、实习经费使用说明、实习表格及相关材料要求;

实习生

4.学生领取或上湛师实习网下载《联系实习介绍信》、《湛江师范学院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致学生家长的函》,下载各专业实习计划,与家长协商,联系分散实习单位;

第六学期第十六周-第十八周

分管教学副院长

5.联系集中实习学校;

第七学期第一周

实习年级各班长、

分管实习教务员

6.周三前,学生分班汇总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名单,确定集中实习人数和分散实习人数,并以班为单位统一上交《湛江师范学院分散实习联系情况反馈表》、《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致学生家长的函》至分管实习教务员;

第七学期第二周

分管教学副院长

7.周三前落实集中实习学校及实习人数;

教学系

8.周五前各专业建立以实习学校、实习专业为单位的集中实习小组和备课小组,分散实习实习小组的建立依据由各系决定,指定带队老师(含分散小组),填写《教育实习安排汇总表》,交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

第七学期第三—四周

教学秘书

9.教学秘书制定实习经费预算表,领取实习经费,最迟第四周三分给各实习小组带队老师;

集中实习带队教师

10.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填写《教育实习安排汇总表》,连同实习计划递交实习学校负责人,

11.与实习学校负责人商定实习班级和具体实习任务;

12.研究课程标准、教材,联系确定教学进度,编写教案;

集中实习带队教师、校内试讲指导教师、

分散实习生

13.各专业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开展校内试讲,并填写《教育实习课程一览表》、《聘请指导教师呈批表》。

第七学期第五周

国庆节

第七学期第六周

实习第一周

集中实习带队教师、

实习生

14.组织实习生听取实习学校组织的各类报告,了解实习学校、实习班级和实习对象;

15.进行教育教学见习;

16.审定实习生编写的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第七学期第七周至第十三周

实习第二至第八周

集中实习带队教师、

实习生

17.指导实习生独立进行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

18.建立例会和评课制度,适当组织实习生进行教学汇报(公开课);

19.组织实习生开展教育调查,并指导其撰写教育调查报告;

20.要求学生做好个人和小组总结,指导实习生填写自我鉴定和小组鉴定;

21.协助实习学校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实习鉴定,填写实习鉴定表和实习生综合能力评估表、教育实习工作评价表等表格;

22.做好离校前的善后工作;

回校后两周内

实习带队教师(含分散实习)

23.汇总实习生实习教案、主题班会设计方案、教育调查报告等材料,交各学院存档;

实习带队教师(含分散)、系主任

24.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优秀实习生的推荐

实习生、实习带队教师(含分散)、教学秘书、

25.实习总结

分管实习教务员

26.报送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优秀实习生材料等到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实习带队教师(含分散实习)

27.实习经费的报帐:各学院将有关有效票据按财务处的要求分类整理,先交教务处审核,再到财务处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