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2018〕5 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根据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粤通字〔2017〕41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明确组织实施方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抓好各环节内容要求
1.会前要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一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二是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查摆问题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的总体要求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组织建设、团结动员师生群众、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民主评议党员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4.充分运用民主评议结果。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的综合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5.整改措施要实要硬。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师生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一是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二是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三是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一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二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抓好指导和督查。一要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二要对一线党支部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三要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规范的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纪实记录。学校党委组织部将进行个别抽查。
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3月21日前完成,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表格(盖章)于2018年3月23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公楼502)。联系人:易 贤、吕利珊,电话:3182970、3182129,电子邮箱:zzbzzk1010@163.com。
附件:
1.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doc
2. 岭南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
3. 岭南师范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doc
4. 岭南师范学院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doc
5. 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