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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政学院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3/20 09:58:54人浏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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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党支部:

为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学校党委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以下简称“书记项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从2018年起推进三级党建“书记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书记项目”建设的申报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党建“书记项目”作为一项关系学院全局、促进事业发展的大事来通盘考虑、统筹推进,着重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实施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打造基层党建品牌,积极为学院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项目负责人

各党支部最少要申报一个项目。学院党委委员、各教工党支部委员(其中支部书记需亲自申报一个项目)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选题

各党支部申报的“书记项目”要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推动基层党建规范提质创新”的主题进行选题。项目选题要注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建工作的时代特点和重点,把解决基层党建难点问题、薄弱工作列入“书记项目”;要突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味”,凸显项目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提质创新,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型”党支部创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选题申报,避免理论化课题研究的误区。

二、党建“书记项目”建设的基本步骤

20184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415日前)

各党支部项目申报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选定项目主题,明确项目的目标、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等,认真填写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各支部的申报材料,于415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并发电子版文档至邮箱:398286688@qq.com

(二)项目入库(515日前)

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审立项,从所报项目中筛选出5个左右的项目给予立项建设,并发文公布。

(三)项目实施(4月—12月)

“书记项目”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带头抓好项目的推进落实,充分调动本支部党员参与“书记项目”的实施,围绕项目的重点难点积极开展研究和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攻坚克难,增强项目的实效性,认真培育创建项目的特色品牌。

(四)项目交流(910月)

开展“书记项目”中期总结工作或召开“书记项目”现场交流会,对“书记项目”中期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进一步部署项目推进工作。

(五)项目总结(12月下旬)

各党支部对“书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书记项目”的结项材料(格式见附件2)于20181215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学院党委将组织评比、总结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业意识

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把“书记项目”作为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业”的重要举措。支部书记要亲自谋划、深入调研、亲自推进、形成合力,切实推动项目尽快上水平、出成果,努力使“书记项目”的成果起到基层党建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

学院党委将深入了解各党支部“书记项目”的推进情况,开展督促和检查,并把“书记项目”建设成果,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的重要来源。各党支部要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传承发展、创新有为,着力打造学院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三)项目经费保障

学院党委对立项的每个“书记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资助,并对通过验收获优秀等级的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宣传力度

各党支部应及时报送“书记项目”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亮点特色以及取得的阶段成果,要提炼亮点,培育党建创新品牌,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附件:1.法政学院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

2.法政学院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结项报告模板

 

 

 

法政学院党委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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