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支委会审查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党总支)预审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同意,何婉斯等9位同志拟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4月24日至4月30日止,共7天。
联系电话:0759-3174690
联系人:苏晓敏
何婉斯 15思政1班
焦宇苗 15思政1班
黎锐楷 15思政2班
康敦博 15历史2班
姚泓羽 15法学1班
黄清 15法学1班
陈婉玲 15公管 班
陈春梅 15社工1班
徐秀烘 15社工1班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