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支委会审查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党总支)预审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拟接收袁彩聂等3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0日至11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苏晓敏
联系电话:0759-3174690
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同志的基本情况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1 |
16历史2班 |
袁彩聂 |
2 |
17法学1班 |
吴冰儿 |
3 |
16公管班 |
张晓欣 |
中共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