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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党委中心组政治学习实施办法

2015/11/25 00:00:00人浏览作者:法政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目的

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治校能力,推动实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目标。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党委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党委书记担任二级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主持学习。学习秘书由组长指定,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三、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以精心研读原著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中央的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把握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握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法规水平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3、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门知识。按照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质的要求,认真学习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哲学、政治、教育、科技、经济、管理、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安排

学院党委中心组可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五、学习形式及要求

中心组的学习以个人自学和调研基础上的集中学习为基本形式。

1、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阅读、集体研讨、定期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设计专题,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体研讨,倡导和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2、坚持以自学为基础。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所履行的职责努力自学,同时认真完成中心组规定的学习任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两级中心组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本学院、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4、中心组的每个成员平时自学,要有自学笔记;集中学习研讨时要积极发言,每个成员每学期至少要有一次重点发言,并准备好重点发言的提纲。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心得等。

5、加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交流。要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学习深入开展。每次集中学习后,要对集中学习研讨的情况整理形成纪要,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引导和推动所属党组织的学习活动。

6、中心组要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发言记录、成员重点发言提纲及撰写的论文等。记录及有关材料要求规范、完整,由学习秘书收集并妥善保管。

六、学习时间

1、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中心组学习按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间应予以保证。两级中心组成员要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集中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后要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

3、中心组要定期进行集中交流(务虚会)、相互提高。

七、中心组成员

学院党委中心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组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

八、检查考核

1、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检查和考核。重点检查学习内容、方式、进度、时间、效果和出勤情况等方面。检查的主要方法是调阅学习档案、听取中心组组长汇报、旁听中心组学习、召开座谈会和听取各方面评价等。每学期结束前,学院党委中心组要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小结材料报校党委宣传部。

2、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九、本制度由法政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2008年10月20日

2017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