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优秀学生社团评分细则
学生社团有着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扩大大学生的交友面和拓展大学生视野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引导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运作机制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挖掘各学生社团的潜能,提高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展现各社团的魅力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社团文化氛围,打造多元化、特色化、高品位的学生社团,使评优工作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年度评比工作由法政学院社联会组织实施,接受学校、院团委指导及各学院社团的监督。
第二条 评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评比内容
第三条 参评对象:
在我校注册且成立满一年,挂靠于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的学生社团。
第四条 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社团。
第五条 按评比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选数量占社团总数30%。
第六条 评比总分等于各部分分数相加,包括制度贯彻,组织管理,活动开展,财务状况,资料管理,配合力度,以及社团满意度方面。
第三章 学生社团基础评分细则(总分45分)
第七条 制度贯彻方面(总分10分)
(一)学生社团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的章程和宗旨,社团内部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而且分工明确,管理得当有力,有较强的凝聚力,日常文件材料规范(包括纸质版和电子档),并按时上交,可得4分,否则扣除一定的分数,此项得分最高4分。
(二)社团干部思想积极进步,学业良好,热心于社团工作,无任何违纪现象,可得3分,有补考现象扣1分(需提供任期之内的社团干部有无补考记录相关证明)。
(三)社团成员(包括干部和会员)个人档案建立清晰,无虚假,可得3分,否则扣1分(需提供社团成员档案)。社团干部的思想要端正(团员、党员多者可酌情加1分,也可不加),热心于社团工作。学习良好,无违纪、挂科现象,否则依据违纪或挂科情况扣分,轻者扣1分,重者扣2-3分。
第八条 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
(一)社团收支的账目是否明晰,是否有专人管理财务,是否积极配合院、校社联检查,否则可酌情扣分,出现少数错误扣1-2分,多数错误扣3-5分,扣完即止。若上报的收支情况存在虚假现象,则得0分。
第九条 组织管理方面(总分15分)
(一)社团换届与社团干部产生的选举程序合理,并及时上交理事会名单得3分;若不按时上交扣1-2分。
(二)社团招收会员后及时上交会员名单得2分; 若不按时上交扣1分(需提供书面名单登记表)。
(三)完整的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和工作汇编,并以学期计划为基本依据而开展活动,得3分;不按时上交则每项扣1分,活动开展与计划差距较大扣1分。
(四) 社团招新时,每增加15人,得1分,上限为2分,若大辐度减少(减少15个以上)则扣1分。
(五)社团代表能按时出席社联会召开的例会(学期初、期末、议事委员会会议)或临时会议,得2分,缺席一次扣1分(参考社联会会议考勤表)。
(六)社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内部会议,且均有完整会议记录,得3分;少一次扣1分(需提供会议记录证明)。
(七)社团重大违纪(参考校、院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次扣5分。
第十条 资料上交具体情况(总分10分)
(一)每学期的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准时上交,填写无误且完整,得3分,否则扣2分。
(二)理事培训、会员培训的方案书、审批表以及总结书准时上交,不延时,填写无误,得4分,否则每次扣1分。
(三)其他要求上交的资料,得3分,不准时上交者扣1分。
第四章 学生社团活动评分细则(总分40分)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各项工作评分
一、会理培情况考核表考核内容及其分数说明: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占5分;活动开展情况占30分;活动意义以及实效性占5分,不符者酌情扣分。
二、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说明 (5分)
(一)策划书撰写主题是否健康,而且有意义符合自己社团的性质,策划内容是否周密,考虑突发情况的解决。1分
(二)宣传工作方面,是否进行海报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活动(1分),是否为活动对象以及嘉宾提供详细准确的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1分),宣传形式是否新颖、多样(1分)。3分
(三)活动物品场地准备,教室申请是否到位道具准备是否齐全,活动开展时是否配备完整相关资料材料。1分
三、活动开展情况说明 (30分)
(一)活动召开情况:是否按计划规定的时间条件和程序准时召开。2分
(二)出勤情况:社团理事是否准时出席,而且出席率是否高,其他活动对象出席情况。2分
(三)主持人表现:1.主持人形象是否得体;2.普通话是否标准;3.是否熟悉活动流程;4.是否善于调动现场气氛;5.控制能力是否高,能否把握时间,应时应变。(每点各占1分,可根据每小点的情况评分,再得出总分)5分
(四)活动现场表现:1.是否清晰活动流程,明确自己的工作;2.现场气氛是否活跃;3.活动对象参与情况,活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4.培训时长是否合理以及活动现场清洁情况。(每点各占2分,可根据每小点的情况评分,再得出总分)8分
(五)现场纪律:活动现场秩序情况,是否出现乱而吵杂。2分
(六)培训内容:1.内容是否充实积极向上;2.是否符合大学生的精神风貌;3.是否符合活动主题;4.内容操作性的难易度是否合理;5.会员是否在培训中有所收获。(每点各占1分,可根据每小点的情况评分,再得出总分)5分
(七)活动形式创新程度(是否多样、新颖)。2分
(八)社团的指导老师对于活动的参与程度。2分
(九 )活动总结:会长表现是否积极、态度明确,是否按时上交活动总结。2分
四、 活动意义以及实效性说明 (5分)
(一)是否符合学校以及社团的宗旨。2分
(二)对会员以及理事的影响程度(活动总结中可适当增加会员和理事的活动心得)。3分
第五章 调查问卷关于社团活动满意度(总分15分)
第十二条 由社联设计调查问卷,经法政学院社团工作指导老师以及各社团会长审核之后投放到各社团会员群,以收集信息数据调查各社团会员对社团工作活动的满意度。最后由社联人员对其统计汇总,根据反馈结果对该项进行打分。(注:问卷的填写采用匿名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以上条例将严格执行,每个学期总结一次评分,两个学期加起来的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评优分数。
第十四条 各学生社团上交材料的时间,除了细则中另有说明及特殊情况(临时要求上交材料等)之外,需在一周内上交。上交材料时间以社联会具体通知为准。
第七章 附录
第十五条 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增加社团的活力以及活动质量,我们决定增加两个奖项。
一、新增奖项
(一)法政学院最佳管理社团(1个)
(二)法政学院最具活力社团(1个)
二、评分标准
(一)法政学院最佳管理社团(1个)
根据平时社团管理的制度的合理性给分以及社团年度考核分数参考。
(二)法政学院最具活力社团(1个)
根据社团的日常活动、招新以及新闻稿的撰写以及平时宣传的形式多样性,以及社团活动的数量、质量,特别是以其创新形式和活动效果给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