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学生社团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条 挂靠在法政学院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特殊情况可在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社团发展的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分项列入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大会的评比。
第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本条例的有关实施细则由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另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式由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挂靠在法政学院的学生社团共同采取。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学生社团会长自评表
学生社团名称: 会长名字: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得分 |
品德 (15分) | 主要考核思想觉悟,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热爱社团,个人道德和品质 |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3分) 2、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在学生社团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分) 3、富有创新意识,积极为学生社团工作献计献策,促进学生社团发展。(3分)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团结其他学生社团干部。(3分) 5、成绩良好,一年内无补考重修现象。(3分) | |
绩效 (15分) | 对社团会长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分 | 社团所获的奖项:获校级荣誉的会长或社团一次加3分,获市级奖项一次加5分,获省级奖项一次加8分,获国家级奖项一次加10分。 | |
能力 (40分) | 主要考核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能力。 | 一、组织能力:(20分) 1、承办院级及以上的班级学生活动并开展顺利的学生社团,则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分。 2、社团工作和活动是否做到推陈出新。(5分) 3、学生社团在活动方面相比上一年有良好创新或重大突破,则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 分。 二、工作能力(20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按时完成院社联表格等工作任务。(5分) 2、能否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5分) 3、能否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4、是否有协调社团内部沟通,学生社团与社联之间交流的能力。(5分) | |
出勤 (10分) | 主要按到位、到会两项指标考核,每项指标为5分。 | 1、开学初是否有工作计划,期末是否有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能做出有价值的工作总结或提出社团活动中存在的问题。(5分) 2、学生社团活动会长团缺席扣2分,迟到扣0.5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3分。学生社团会长缺席本学生社团挂靠的学院会议扣3分,迟到扣1分,代到扣2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可斟酌处理) | |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学生社团理事自评表
学生社团名称: 理事名字: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得分 |
品德 (15分) | 主要考核思想觉悟,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热爱社团,个人道德和品质 | 1、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3分) 2、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在学生社团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分) 3、富有创新意识,积极为学生社团工作献计献策,促进学生社团发展。(3分) 4、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团结其他学生社团干部。(3分) 5、成绩良好,一年内无补考重修现象。(3分) | |
绩效 (15分) | 对社团各理事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分 | 社团所获的奖项:获校级荣誉的理事或社团一次加3分,获市级奖项一次加5分,获省级奖项一次加8分,获国家级奖项一次加10分。 | |
能力 (40分) | 主要考核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能力。 | 一、组织能力:(20分) 1、承办院级及以上的班级学生活动并开展顺利的学生社团,则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分。 2、社团工作和活动是否做到推陈出新。(5分) 3、学生社团在活动方面相比上一年有良好创新或重大突破,则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 分。 二、工作能力(20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按时完成院校社联表格等工作任务。(5分) 2、能否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5分) 3、能否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4、是否有协调社团内部沟通,学生社团与社联之间交流的能力。(5分) | |
出勤 (10分) | 主要按到位、到会两项指标考核,每项指标为5分。 | 1、开学初是否有工作计划,期末是否有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能做出有价值的工作总结或提出社团活动中存在的问题。(5分) 2、学生社团活动理事缺席扣2分,迟到扣0.5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3分。学生社团理事缺席本学生社团挂靠的学院会议扣3分,迟到扣1分,代到扣2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可斟酌处理) | |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学生社团会长考核评分表
学生社团名称: 会长名字:
考核人: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得分 |
品德 (15分) | 主要考核思想觉悟,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尊重和关心、会员,个人道德和品质。 | 1.工作态度:好(8分)、较好(6分)、一般(4分)、较差(2分) 2.人际关系(能够和谐的与理事和相处)(7分),同上,评分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打分。 | |
出勤 (10分) | 主要按到位、到会两项指标考核,每项指标为5分。 | (5分) | 开学初是否有工作计划,期末是否有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能做出有价值的工作总结或提出社团活动中存在的问题。(5分) | |
2. 出勤率:(5分) | 学生社团活动会长团缺席扣2分,迟到扣0.5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3分。学生社团会长缺席本学生社团挂靠的学院会议扣3分,迟到扣1分,代到扣2分,迟到3次及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可斟酌处理) |
能力 (40分) | 主要考核组织能力,创新能力。 | 组织能力(15分):首先依据工作表现,由法政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评议,主要考核 1. 所负责的学生社团需要按时上交审批表和方案书,未按时上交材料一次扣3分,未上交材料一次扣5分。(5分) 2. 学生社团会长的工作不足或不认真筹备活动、扣除考核分3分。(5分) 3. 社团会长的工作效率。(3分) 学生社团中的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在健全和完善的基础上是否有所创新。(2分)。 4. 承办院级及以上的班级学生活动并开展顺利的学生社团,则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分。 5. 及时建言推动社联工作的改革完善等,则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10分。 | |
| 创新能力(5分): 1、 社团工作和活动是否做到推陈出新(5分) 2、 学生社团在活动方面相比上一年有良好创新或重大突破,则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5 分。 工作能力(20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5分) 2、能否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5分) 3、能否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4、是否有协调社团内部沟通,学生社团与社联之间交流的能力。(5分) | |
绩效 (15分) | 对会长的工作成绩、效果进行考核 | 1、 考核社团会长能否按时出色的完成院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由法政社团联合会负责考核: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较差(4分)。 2、 个人及团队荣誉(5分) 社团所获的奖项:获校级荣誉的会长或社团一次加3分,获市级奖项一次加5分,获省级奖项一次加8分,获国家级奖项一次加10分。 | |
备注:每个挂靠法政学院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会长团)的原始分为70分,(由社联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会长考核制度》对其进行扣分),若某位会长的分数低于45分,社联将告知团委秘书团,经过团委秘书团及团委指导老师讨论和表决后做出相应处理。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团理事考核评分表
社团名称: 理事名字:
考核人: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得分 |
品德 (15分) | 主要考核思想觉悟,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热爱社团,个人道德和品质,四顶指标满分为(15分) | 1、工作态度:好(8分)、较好(6分)、一般(4分)、较差(2分) 2、人际关系(能够和谐的与会员,理事,会长和谐相处)评分人可参照上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分。(7分) | |
出勤 (20分) | 主要按到位、到会两项指标考核。 | 1、到位:活动举行是否活跃,活动后是否有反思总结。理事工作态度认真,对待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活动结束后,能做出有价值的工作总结或提出社团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0分) 2、到会:学生社团活动缺席扣4分,迟到扣1分, 迟到3次或以上在原扣分基础上加扣6分。(10分) | |
能力 (35分) | 主要考核活动能力、创新能力、工作能力。 | 一、活动能力(15分):首先依据工作表现,由社团会长进行评议,主要考核: 1、 按时上交活动方案书与审批表给社团负责人,未按时上交材料一次扣3分,未上交材料一次扣5分。(5分) 2、 社团理事的工作马虎或不认真筹备活动、扣除考核分3 分。(5分) 3、 社团理事的工作效率。(5分) 附加分(总分不可超过100分) 1、承办院级及以上的班级学生活动并且开展顺利的学生社团,则该学生社团理事加3分。 2、学生社团对社联作出重大贡献者 (对社联的贡献:建言、配合工作,推动社联工作的改革完善等),学生社团理事可加5分。 3、学生社团一学期活动考评分数≥75分,则该社团理事加5分。 | |
| | 二、创新能力(5分): 1.社团活动举办时是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5分) 三、工作能力(15分): 1、是否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所了解,安排周密,方法妥当。(5分) 2、能否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5分) 3、是否有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 |
绩效 (15分) | 对各社团理事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分 | 1、 工作量主要考核理事是否按时出色的完成社团布置的 各项工作任务。10分)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较差(4分)。 2、 工作成绩主要考核社团所获的奖项。(5分) 社团所获的奖项:获校级荣誉的理事或社团一次加3分,获市级奖项一次加5分,获省级一次加8分,获国家级奖项的一次加10分 | |
备注:
1.每个挂靠法政学院的学生社团的理事的原始分为80分,(由社联和社团会长及社团部门负责人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团理事评分表》对其进行扣分),若某位理事的分数低于50分,社联立即告知社团负责人和团委秘书团,经过团委秘书团讨论和表决后做出相应处理。
2.考核方式:社团部门负责人初评+社团会长复评+院社联终评
分数占比:35%+45%+20%=100%
(若该理事是社团部门负责人,则初评为社团部门负责人自评。若其为普通理事,则社团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评分。)
3.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团会长/理事考核自评表》由社团会长/理事学期末自评;《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团会长/理事考核评分表》由法政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期末对社团本学期工作考核填写。
4. 根据最新活动举办的要求,表格中的院级及以上的班级学生活动目前主要是指第二课堂活动。
5. 院社联在社团与校社联工作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社团、机构工作需要按工作程序警醒,如有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如发现社团在非紧急情况下越过院社联和指导老师同意进行工作开展,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予以扣减社团评优分5分!
法政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