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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关于评选 2024-2025年度院级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5/04/30 22:10:59人浏览作者:法政学院学工办助理中心

各学生机构:

为引导我院学生机构健康向上发展,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激励和促进法政学院八大机构学生干部主动担当、认真工作的工作作风,法政学院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以优促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2. 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 申报对象

法政学院八大机构全体学生干部

2. 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为人品行端正。恪守学生本分,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服务意识明确。有强烈的责任感,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学生组织或班级取得师生认可的突出成绩,使组织业绩优秀,班级成绩优秀;带领展开特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5)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现象。

(6)担任学生机构或社团主要学生干部(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社团、部门主要负责人)。截至2025年6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

(二)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 申报对象

法政学院八大机构全体学生干部

2. 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若为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为人品行端正。恪守学生本分,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服务意识明确。有强烈的责任感,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4)工作能力过硬。在所在组织或班级做出较大贡献,使组织业绩优秀,班级成绩优秀;带领展开特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5)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现象。

(6)担任学生机构或社团干部。截至2025年6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

三、工作要求

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只能申报一项,不能重复申报。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采用个人申报、机构推荐、学工办评选、学院党委审核的方式进行。

五、申报名额

1. 评选“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照各机构总人数的5%,其中学工办助理2名、易班1名、学生会2名、党建2名、就服2名、勤工2名、宣中3名、团委3名。注:各机构随机排序,次序无先后)。

2. 评选“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各机构总人数的10%,其中学工办助理4名、易班2名、学生会3名、党建3名、就服3名、勤工4名、宣中6名、团委6名。注:各机构随机排序,次序无先后)。

六、报送方式

各机构要如实、细致填写个人评优申报表(附件1、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于5月8日(下周四)中午12:00前上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三301办公室值班干部处;

电子版材料:将本机构的材料打包好并命名为“机构+评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小程序“群报数”里。

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完全一致,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

附件:

1. 2024—2025年度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

2. 2024—2025年度法政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 2024—2025年度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撰稿|法政学院学工办助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