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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好关工委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11-09 09:16  


各二级学院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全面加强二级学院关工委建设,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关工委的作用,根据学校关工委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五好关工委”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关工委。

二、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结构符合教育部党组《意见》要求和工作需要,有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办公条件和必要的经费。

2.骨干作用发挥好:调动、保护老同志积极性,充分发挥老同志优势和作用,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相对稳定的“五老”骨干队伍。

3.制度健全执行好:制度健全,工作有序,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4.活动经常效果好:开展活动经常,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5.积极探索创新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关工委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不断创新关工委工作新方法

三、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二级“五好关工委”评选由学校关工委组织实施,评委由学校关工委成员组成。

2.评选时间二级“五好关工委”评选于每年12月中旬进行,12月31日前完成。

3.评选程序。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向学校关工委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关工委组织评委对照“五好关工委”标准,核实材料进行评审;学校关工委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4.奖项设置。“五好关工委”获奖单位按当年度参加评选的二级关工委总数的50%设置。学校对“五好关工委”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关工委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创促建,进一步推动关工委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

2. 各二级学院关工委需按要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五好关工委评分细则表》(附件),并附工作总结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于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学校关工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46894162@qq.com ,纸质材料报学校关工委办公室(燕岭阁二楼西204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183406。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五好关工委评分细则表》




                                  岭南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岭南师范学院“五好关工委”评分细则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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