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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困难补助、互助基金补助工作流程
2016-05-18 16:28  

  一、申报条件: 因各种意外灾难、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较大困难的。

二、需要申请补助的教职工(申报互助基金需为会员)以分工会为单位申报。    

三、本人须如实填写《岭南师院教职工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岭南师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表格在校工会网站“爱心帮扶”下载。

四、各分工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签名,由分工会统一报送校工会。

   五、校工会组织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和校工会常委开会研究讨论,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后公示,执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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