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因遭遇突发灾难或重大疾病而急需帮助的我校女教职工及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适当比例)
二、申请人详细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表格在校工会网站“爱心帮扶”下载。
三、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分工会统一报送校工会,校工会组织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校工会、校工会女工委和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女工代表组成)评审申请人材料,严格审核并公开征集意见。
四、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后公示,执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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