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规范工会会员的管理,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好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分工会配合做好2018年新进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资料的收集完善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入职的校内教学、科研、教辅、党政群团单位和后勤部门及其所属的在职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和编外A岗人员(以下简称“在编教职工”)。
二、程序
自愿入会的在编教职工应提交《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均由本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签字),分工会收齐后填写《汇总表》(附件),分工会主席签字后上报校工会审批。经批准入会的在编教职工,由校工会发予工会会员证,依法缴纳会费。
三、材料的发放与回收
请各分工会派人于11月28日前到校工会领取《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及《工会会员登记表》,并于12月7日前交回。
附件:汇总表
校工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