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兰艳泽校长率队赴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交流座谈,与代建局局长肖文斌、副局长李志宇就我校湖光校区首期建设项目代建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首先,兰艳泽校长就我校湖光校区“委托代建”工作做详细阐述,对如何实施“委托代建”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等有关问题做了深入探讨。肖文斌局长表示,吃透“委托代建”内容实质,抓住代建项目的质量管理、投资控制、进度要求等关键性问题。他建议,要加强合同约定,在拟订合同时将问题想全想细,用法律约定的形式将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固化;加强全程监管,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人员和队伍的建设,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或通过招第三方公司抽测抽查等对工程进行管理监管工作,对代建及参建单位进行考评,把造价咨询独立于代建等方式对代建单位形成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随后,肖文斌局长和李志宇副局长就分段分项目招代建单位是否可行、代建费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征地费用、代建单位可否进行建设经费的垫支、同时招代建和造价咨询单位的利弊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从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等多个层面进行了问题剖析。同时,与会人员也针对经费支付流程、招标方式、合同主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讨。
岭南师范学院赫云鹏主任、郭和才主任、李伟副主任、杨晓栋老师,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梁景辉科长、岑康科长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