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节假日安排通知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假期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寒假
1.学生: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2021年1月16日开始放假。2020级学生从2021年1月16至1月27日军训,1月28日开始放假。
2.教师: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假,1月18-22日集体阅卷、登分及做好期末相关工作安排。教学科研单位行政人员、负责军训工作辅导员1月28日开始放假。
3.机关教辅单位人员:2021年1月28日开始放假。
4.后勤实体职工:由各实体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2021年春季学期在3月1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国内零星散发病例依然存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思想上行动上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严格落实“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防控要求,牢牢守住校园师生疫情防线。
1.实行错峰分批放假。科学做好期末考试安排,原则上2017级、2018级、2019级按年级间隔两天安排最后一门考试,实现错峰放假、分批离校。严密组织学生有序离校,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在1月17日前全部离校,2020级学生在1月29日前全部离校。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制定离校和返校学生信息台帐,妥善安排在校师生寒假生活。
2.严格校园管理。安保处把好入口关,严格对进校人员核验身份和测温,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已离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
3.加强教育引导,引导师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的要求,尽量固定生活空间。离湛教职工通过“职工健康状态调查报名工具”每日报告个人情况,学生每日报告个人情况。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出境的,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属地管理要求办理。出行尽量不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封闭管理。
5.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和上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科学预测,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骗教育,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掌握离校学生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安保处要加强校门管理,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的巡逻巡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案,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设备设施安全;宣传部要加强正面宣传,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要做好学期末和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做好线上教学工作预案;资产处要加强督查督导,做好各类资产、实验室及各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基建处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快第五教学楼、第十三期学生公寓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国交处要做好留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后勤处要做好在校学生服务工作,为学生寒假在校学习、生活提供便利;组织做好假期校园清洁卫生、重点区域消毒、水电维修服务以及教室场馆管理维护工作;校区办要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工作;校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要做好家庭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和在校临时工的春节关爱送温暖工作;网信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络安全防范工作;门诊部根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安排医护人员值班值守,一旦发生涉疫情事件,能快速、妥善处置;饮食中心、教育服务公司要摸查在校学生人数及用餐动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备好食材,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三)严格落实值班工作
党委办、院长办安排专人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电话:3183226。其他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保持联系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各单位、各部门于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学校办公楼301室,电话:3183226),同时通过OA平台报送值班表电子版。校内24小时值班和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