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岭师纪〔2019〕416号)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全面排查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并落实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为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
(二)排查范围:校内各单位。
三、排查内容
(一)理清权力责任清单。各单位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应职责和权力清单,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找准找全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互相监督制约等方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覆盖,构建“风险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的廉政防控机制。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纸质版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综合审理科(紫荆楼113—1室),电子版请发送到lsjw88@126.com。
联系人:钟研,联系电话:3182812。
附: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模版)
岭南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