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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1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近期,国内个别地区接连出现冷链从业者感染新冠肺炎以及进口冷链食品被检出新冠病毒情况,与此同时,全省接连报告多起发生在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冠肺炎、诺如病毒等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作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报告人,对师生出现发热(体温≥37.3℃)、腹泻呕吐等症状,要按照《广东省学校发现师生发热等异常症状处置工作指引》及学校有关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门诊部卫生防疫科(电话:3174682),确保突发疫情处置快速、低调、果断、稳妥。

(二)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的“一把手”责任,对各类可能引发、爆发或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提前研判;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平稳、有序。

(三)提升防控工作水平。各单位要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新冠肺炎、诺如病毒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应急预案,按照《广东省2020年秋季学期大专院校、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清单》,落实防控工作任务和具体内容,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与卫生等健康教育,全面提升师生校园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二、加强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校园管理。继续严格管控校门入口关,所有人员进校进行严格测温、查证、验码、登记,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按要求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抓实抓细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登记和病因追查、报告制度。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按照上级《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单位要把准摸清本部门师生员工(含退休教职工、家属、居住校内或因事来校等其他人员,下同)的行程动向和健康状况,及时向教工群体防控组和学生群体防控组上报本部门离湛返校师生员工情况,尤其是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重点人员、外籍教职员工及港澳台教职员工。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和校园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换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力量定期消杀“四害”等病媒生物阻断其传播传染病,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处置。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食品原料及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