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1-1000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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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主)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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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主)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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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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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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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主)广州市东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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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主)广州暨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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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