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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工程代建服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表时间:2022-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湖光校区)建设项目(首期)第二阶段工程代建服务[项目编号:JG2022-1623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岭南师范学院

  • 联系人:邵老师

  • 联系电话:0759-318270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759-3588104

  •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