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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04 点击数:

岭师体育201985


校内各有关单位: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实施办法(试行)》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岭南师范学院

                                        2019年325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5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改革发展,有效地促进学生的体质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学校设立体育工作委员会,领导与指导学生体育工作考核小组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学生体育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二级学院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监督与指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全日制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的测试工作。

(一)体育工作考核小组  主要职责:考核各二级学院体育管理机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体育竞赛开展、对学校各代表队建设贡献、体育活动与体育道德等;每年向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提供体育工作总结的数据支撑和反馈材料。

(二)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完成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测试工作任务,并根据测试结果分析、评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支持;为学校体育工作及相关政策制定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健全体育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

(一)制订颁发《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办法》,规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体测结果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学生毕业审核环节。

(二)制订《岭南师范学院体育工作考核办法》,将体育管理机制与体育育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全校性体育竞赛、学校各代表队建设贡献、各学院体育活动与体育道德每年进行统一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目标效能考核中的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与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

(三)健全学校体育社团管理机制,发挥体育社团作用。体育科学学院、校团委主导,将大学生体育社团纳入学校整体体育工作管理,建设不少于20个学生体育社团,各体育社团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活动。针对学生的兴趣、爱好、才能及特长,按照“自主选择、自我锻炼”原则实施大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个性化管理和服务。

学校加大对体育社团的经费投入,并在场地使用、活动开展、指导教师选聘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体育教师参与体育社团活动的指导工作,为学生体育社团配备专业指导老师,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体育与健康理念,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文)精神和要求,制订颁发《岭南师范学院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安全教育、伤害预防和风险管理,购买校园责任险,建议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妥善处置伤害事件,降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风险,解除学校和体育教师的后顾之忧,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 深化公共体育课程改革,发挥课堂的主阵地作用。

(一)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规定:一、二年级本科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开设项目不少于20项;为其他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10个项目体育选修课。

(二)将力量、速度、柔韧、耐力等身体素质练习和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的测试、练习方法纳入课堂讲授内容。

1)一年级第一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专项练习时间不得少于体育课课堂学时的50%,使一年学生完全掌握测试方法和练习方法。

2)其他学期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内容占体育课课堂学时的30%,第一、三学期体测成绩占体育课成绩30%,第二、四学期体能测试(1项长跑+1自选模式)占体育课考试成绩的30%。

3)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增强体育教学的吸引力、特色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明确课堂教学的核心作用,抓好课堂的主阵地。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做好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与教学改革的相衔接,为任课教师提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分析结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丰富教学内容和手段,开发和应用微课、慕课等新方式提高教学效果,更好地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提高。

第五条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体育运动场地的建设。

(一)扩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场地。

(二)加快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运动设施的建设,逐年增加经费投入,科学智能化管理现有场地设施,为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三)完善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生均拨款中用于体育器材配置和更新的费用逐年增长,加大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方面的经费投入,足额安排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维护专项经费。

第六条 引入智能平台,创新活动载体。

(一)引入课外体育锻炼的智能管理系统

1.由学校网络信息技术中心采购或开发体育信息化平台,实现学生课内外体育活动智能化管理。

2.建立体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学生体质健康、体育锻炼、体育成绩等信息的共享,提高数据利用率,进行多维度的数据分析及查询,进行综合成绩计算。

3.支持教师开展体质及相关课题研究。激发教师科研积极性学生体质健康与教学课题,同时为体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通过体育信息化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提高学生心肺功能,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二)打造校园体育特色活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针对学科和专业的特点,引导各二级学院创新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院一品”“一班一品”特色的校园阳光体育,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逐渐形成的岭南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

1.学校每年定期组织举办各类比赛,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毽球、体育舞蹈、游泳、冬季阳光长跑等为主的比赛项目。

2.各二级学院每学年至少组织五次全院性特色项目体育比赛,并因地制宜、经常性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院院有特色。

第七条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对体育竞赛统筹管理。

(一)定期发布校内外体育竞赛情况,每年组织召开学校体育工作的年度总结和表彰大会。

(二)改革校外体育竞赛管理,完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师生参与校内外群体活动和运动竞赛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各二学院体育活动组织的指导,对二级学院参加校内外群体竞赛活动的次数和获得的名次、成绩等,计入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在学校体育工作大会予以表彰。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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