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节假日安排通知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
(二)寒假:
1.学生:从2020年1月18日起至2月14日止。2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回校注册,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1月13日至17日为学生社会实践时间。
2.教师:从2020年1月18日起至2月14日止。2月16日(星期日)各教学、科研单位部署安排新学期工作。1月13日至17日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机关教辅单位人员:从2020年1月18日起至2月13日止。2月14日上班,2月15日(星期六)上午召开党委常委会,2月16日(星期日)上午召开年度工作会议。1月13日至17日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机关、教辅人员原则要求1月11日、12日上班,妥善处理学期末收尾工作)
4.后勤实体职工:由各实体根据学校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妥善做好本单位假期工作安排,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学生、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寒假留校学习、生活提供便利。
3.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校园清洁卫生、饮食服务、水电维修服务、教学行政用房检查维修以及教室场馆的管理维护工作。
4.校工会、离退休办和后勤部门要做好家庭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和在校临时工的春节关爱送温暖工作。
5.各相关单位要按安保工作的要求,认真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资料室、仓库及公共场馆设施等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6.基建处要抓好在建工程,推进重大工程的立项、招标工作。湖光校区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要及时跟进新校区征地、总体规划设计以及相关招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办理网上办公流程,确保基建工程、资产采购项目等顺利进行。
7.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的值守巡视,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案,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其他单位除春节期间(1月24日至30日,共7天)不作安排外,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寒假办事不误事。各单位于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学校办公楼301室,电话:3183226),同时通过OA平台报送值班表电子版。
8.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电话:3183226。办公楼一楼大厅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电话:3183202;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3183446、2473110。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