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2018〕39号
学校各单位:
11月份校园发生案件20宗。其中一般性治安案件8宗,一般性刑事案件12宗。另外,发生交通事故4起,火警1起,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一般性治安案件(8宗)
1、2日13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7级同学张某某在微信上购买游戏账号被骗300元。
2、5日20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级音本2班同学钱某在鸿园3楼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1799元。
3、7日22时许,法政学院2017级历史2班同学丘某某在鸿园饭堂右侧被盗一辆山地自行车,失主报称:620元。
4、10日09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物本2班的两名同学陈某某、陈某某在微信上应聘家教被诈骗1490元。
5、11日10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5级对外汉语班同学吴某某在尚志苑草地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1650元。
6、15日10许,体育科科学院2017级体教5班同学郭某某在博学园大石头草坪处被盗一个双肩包,失主报称:620元。
7、15日21时许,信息工程学院2018级教育技术学班同学黄某某在体育馆2楼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1500元。
8、29日22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网络与新媒体班同学梁某某在田径场被盗一个双肩包,失主报称:300元。
(二)一般性刑事案件(12宗)
1、6日08时许,商学院老师刘某某在紫荆楼与行政楼之间停车处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2700元。
2、6日08时许。体育科学学院老师苏某在崇德路门口对面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2999元。
3、6日08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老师李某在崇德苑门口对面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2700元。
4、7日09时许,法政学院2017级人力1班同学蔡某某在新区篮球场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3599元。
5、9日21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老师吴某在志道苑主干道上被盗一台手机,失主报称:6888元。
6、11日07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级数学5班的同学黄某某在博雅苑门口停车处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2500元。
7、11日17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级物本2班同学林某某在博雅苑门口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2899元。
8、15日23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级应用物理班的同学杨某某在田径场被盗2部手机,失主报称一部4700元,另一部价格不详。
9、19日21时许,教育科学学院2017级特殊教育2班的同学沈某某在新区5号篮球场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2799元。
10、 24日23时许,商学院2015级酒店管理班的同学雷某某在明德苑与尚雅苑路口的石凳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2500元。
11、26日20时许,教育科学学院2018级特教3班的同学李某某在尚志苑C2栋818房被盗一台手提电脑,失主报称5900元。
12、29日09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8级康复班的同学梁某某在新民苑A栋108室被盗两部手机,失主报称共计3500元。
二、交通事故(4起)
1、14日12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级音本2班同学钱某踩滑轮在雷阳区主校道与海洋大学老师李某某的小车发生碰擦。
2、21日08时许,一位女生骑电动车在新区篮球场校巴站前摔倒被送医救治(无当事人具体信息)。
3、24日17时45分许,法政学院2015级思政2班同学梁某某在泽园路口被一电动车碰撞。
4、29日7时许,一辆小汽车与电动车在北一门至园府酒店的路上发生碰撞。
三、火警(1起)
1日09时许、巡逻队员发现321栋104房因煤气炉没关导致高压锅烧干,冒出浓烟及散发出异味,巡逻队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火源关掉,避免了火灾的发生。
四、本月校园安全形势研判
(一)公共场所丢失贵重物品较多。主要原因是个人贵重物品随意放置,缺乏必要的警惕性。
(二)电动车被盗案有所增加。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期赤坎辖区盗窃电动车案件高发,校园电动车被盗案件增加,与周边社区大背景有关。另外有部分车主疏于防范,车辆不上锁,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学校保卫部门加大防范力度,抓获一名不法分子,湛江黄略人,今年9至10月先后在校园作案10次,目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校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主要是校园各种车辆日益增多,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车速过快、精力不集中。其次,有个别学生在主校道玩滑轮,存在安全隐患。
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总体校园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