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极其顽劣的学生,是选择作为“教师”尊严,还是尊重学生人格,是支教第三天我所面对的一个抉择。
如果选择所谓的“尊严”,不可避免地师生之间肯定有一次交锋,处理不好的话就有可能给学生留下心理阴影,憎恨老师,越来越厌学。理所当然,一部分老师是不愿意冒这个险的,他们选择了沉默。虽然这样学生能从在课堂捣蛋获得更多乐趣,但是谁又为他们未来买单?今天,我的一个一直以来极其顽劣的学生终于惹恼我了,一直纠结要不要多管“闲事”(毕竟我只是来支教的)的我果断选择了铁腕处理,要问为什么,要是作为正式教师,我可列出无数开除他的理由,开学第一天带领七八个人“绑架”我先不说,光在课堂上随意大吵大闹,走动,屡教不改,随意欺负甚至殴打新老师(可能是我个子比较小,看起来好欺负,不过还好他没用尽力气)这几条就能够开除他n次了。我也不是暴力者,不过言语上还必须得强硬,不知道还小的他是否能承受?既然两个选择都有利弊,不如都不选,全部价值观一次性推到,再重建。具体做法是,态度要坚决,批评要严厉,尺度要恰当,和家长的沟通要全面细致,对学校要有交代,对队员影响要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