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份治安通报

作者: 时间:2019-01-12 点击数:

2018年12月份治安通报
2019-01-11 14:55  审核人:   (点击: 166)

综治〔2018〕2号

学校各单位:

12月份校园发生案件16宗,其中一般性治安案件5宗,一般性刑事案件11宗。另有交通事故5起,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一般性治安案件(5宗)

1、12月13日19时许,外国语学院2015英语1班的崔某某同学在北街麦当娜面包店至培才门口一带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000元。

2、12月17日12时许,信息工程学院2016外包1班的余某某同学,在燕岭区流芳亭凳子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400元。

3、12月19日13时商学院2016财3班的黄某某同学在勤工助学一条街早餐店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799元。

4、12月19日20时许,信息工程学院2016外包1班的林某某同学在田径场东南角处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599元。

5、12月29日15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8级制药2班的文某某同学在网络微信上被诈骗1432元。

(二)一般性刑事案件(11宗)

1、12月4日23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5体教5班的韩某某同学在体育馆门口大树边上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100元。

2、12月8日22时许,法政学院2018级法学1班的刘某某同学在流芳亭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799元。

3、12月9日10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6广电的郭某某同学在音乐厅后台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4700元。

4、12月9日21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2017服装设计的刘某某同学在田径场外主席台楼梯口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4699元。

5、12月9日22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5广电1班的李某某同学在音乐厅面向舞台右侧的铁架上衣服口袋里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5550元。

6、12月11日18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2015书法班的付某某同学在北街铁板香豆腐门口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3699元。

7、12月15日23时许,信息工程学院2015网络工程的黄某某同学在校医室与综A之间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3200元。

8、12月18日10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5食品2班的盘某某同学在手机上被诈骗6000元。

9、12月22日22时许,图书馆教职工刘某在行政楼附近被盗一台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280元。

10、12月23日21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中本2班的冯某某同学在明德苑宿舍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359元。

11、12月26日22时许,体科院2018级体教4班的黄某某在新区篮球场的石凳上被盗5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9400元。

二、交通事故(5起)

1、12月6日11时许,东大门校巴车站有一辆电动车与校巴车发生碰撞。

2、12月12日08时许,北二门下坡路段与学门诊部“T”字路口有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3、12月13日10时许,在东大门入口附近,一辆电动车撞倒一位老人。

4、12月19日10时许,在钟楼斜坡路段处有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5、12月20日17时许,学生公寓弘志苑与尚雅苑路口有两女生开电动车逆行撞到人。双方已协商解决。

三、本月份校园安全形势研判

(一)公共休闲场所丢失手机案多发。主要原因是个人警惕性不高,手机随意放置。

(二)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主要是个别驾驶员车速过快、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致。

(三)年终岁尾往往是盗窃案的高发期。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校园总体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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