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治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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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治安通报
2019-03-07 09:56  审核人:   (点击: 84)

综治〔2019〕3号

学校各单位:

今年1月份校园发生案件9宗,其中一般性治安案件5宗,一般性刑事案件4宗,交通事故1起,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一般性治安案件(5宗)

1、1月4日21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7级体教5班的林某某同学在第一教学楼附近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900元。

2、1月7日18时许,信息工程学院2018级软件工程2班的陈某某同学在网络上被骗800元。

3、1月8日21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网媒班的蔡某某同学在师道园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798元。

4、1月13日11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6体教4班的曹某某同学在新区篮球场附近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500元。

5、1月22日21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5中本5班的成某某同学在四教附近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990元。

(二)一般性刑事案件(4宗)

1、1月2日20时许,机电工程学院2016级工本班的潘某某同学在新区篮球场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3000元。

2、1月14日23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6级人体科学班的钟某某同学在鸿园饭堂附近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000元。

3、1月19日18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物理学1班的梁某某同学在水厂篮球场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000元。

4、1月29日20时许,化学工程院李某某老师在附属中学体育馆门口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900元。

二、交通事故(1起)

1月11日07时许,在燕岭阁大道东丁字路口(第一教学楼附近)一辆自行车撞到一位清洁工。

三、本月份校园安全形势研判

(一)由于个人警惕性不高,手机随意放置,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导致公共休闲场所丢失手机案多发。

(二)校外人员及电动车随意进出校园,致使校园电动车及电池被盗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控,在学校各大门口安装人脸识别智能管理系统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校园总体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岭南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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