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简称中心)经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即日起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地研究项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联系广东实际,着力对省内外教师教育研究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充分反映目前粤西教师教育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紧密联系实际,切合课题指南,具有学科前沿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基础性研究,以使成果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瞻性;倡导申报者积极联合湛江市中小学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协同攻关,贴近粤西教师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项目的可操作性与预期成果的应用性突出的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设置的基地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三类,相应的资助经费分别为30000元、10000元、2000元。2013年共设立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8-10项,委托项目若干。鼓励校内外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如下:
(一)重点项目
1、公开出版不少于15万字的课题成果专著;
2、完成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且有2篇论文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湛江师范学院学术期管理规定的B级以上的学术期刊;
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方可申请结题鉴定。
(二)一般项目
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且有2篇论文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湛江师范学院学术期管理规定的C类或者1篇B类以上的学术期刊;
(三)委托项目
完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且有1篇论文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正式公开出版的论文(网络发表的不计算在内)。
三、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申报有突出个性特色的研究项目又与本中心研究主要方向相吻合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四、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认定要求
(一)项目研究成果形式可为专著、(系列)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明确标注“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并须注明项目名称、批准代码和项目类别。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本中心。
(二)课题组提供的研究成果必须是课题申请书所确定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以及与项目设计内容紧密相关的成果。
(三)研究成果出版或发表的时间必须在课题的研究周期之内。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以专著或系列论文(指3篇论文及以上)结项者经申请可延缓1年。
(四)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中心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中心将依据《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申报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学术委员会将对课题的选题、课题设计、研究方法、完成条件等进行最终评审。
六、申报程序。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原件1份,复印件4份,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课题申请人请参考以下两个附件进行申报。
七、申报起止日期:2013年3月26日开始受理申报, 2013年4月18日申报截止。各申报人请于截止日期前把将申报书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教育研究院,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湛江师范学院教育研究院“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524048
邮箱:zounajingjing@126.com
联系电话:3183913
联 系 人:邹娜
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013-3-26
附件一: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项目指南
附件二: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粤西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