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作者: 时间:2011-11-15 点击数:

阳光基金的申请
阳光基金种类:
     1.  奖学基金:奖励对象为学习,生活及学生工作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贫困生
     2.  应急基金:资助对象为因突遭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成员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经济极度困难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同学
申请基金流程:
  1.递交申请书
  2.填写申请表
  3.班委会和评议小组审核
  4.上交后,执行会长复审
  5.公示名单
  6.A.无异议,勤工部主任及学院领导签名发放
     B.有异议,本会管理委员会重新审核,并作出是否再次公示的最后决定
勤工基金会负责干部:
       钟皓乔 15875930585(62)
附:
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一、目的:
为了减轻我院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激励他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同时缓解我院不幸遭遇到各种重大天灾人祸的学生的经济紧张状况,我们决定成立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二、阳光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是由教育科学学院勤工助学服务部学生干部共同发起的,是一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筹集基金的,用于激励我院贫困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并针对发生在我院学生身上的重大天灾人祸的公益性机构。
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成立目的在于减轻我院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激励他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同时缓解我院因不幸遭遇到各种重大天灾人祸的学生的经济紧张状况。
第三条  本基金会把广泛开展爱心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团结友善、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积极筹集校内外基金作为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本基金会为教育科学学院勤工助学服务部下属机构,接受服务部的指导、监督,同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本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章          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会基金来源:本基金会主要吸纳我院师生定期或不定期的捐款及基金存留期间所得利息,同时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校内(外)宣传,以吸纳更多的“阳光基金”。本基金会接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热心捐赠。
第六条  本基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因遭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成员意外身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家庭经济极度困难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同学;资助对象无须评选,申请人数不作限制;每笔应急基金初定为300~800元,具体分配由执行会长及助理视申请人及基金的筹集情况而定;本基金原则上不与其它补助冲突,不重复发放,但可重复申请。
第七条  本会奖励、资助对象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生活俭朴,本学年度内无受处分纪录。
第八条  本会资助流程:申请人(由集体推选产生)填写 “教科院阳光基金会应急基金申请表”,交由班委会审核(此期间申请人可向班委会说明情况),再上交至本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会长负责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公示三天,无异议则由服务部主任及学院领导签名发放;如有异议则由本会管理委员会负责重新审核,并作出是否再次公示的最后决定。本会管理人员的各项审核工作须在两周内完成。
第九条  追回条款:本基金会保留对发放基金的追回权利,如本基金会管理人员得知资助人有将本基金用于铺张或享受等与学业和基本日常生活无关的行径并经核实时有权进行追回,追回款项将重新发放。
第十条  本基金会的基金管理权限归本会管理委员会执行会长所有,本基金会的财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责任制,直接对本会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本会基金均以存款的形式存放,每当执行会长换届都必须另行开户,具体开户银行及开户名由本届执行会长决定,所开存折由本届执行会长保管。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作好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纪录及公示工作,每月例会向服务部汇报,当期支出节余部分,结转下期继续使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基金会的管理者是教育科学学院勤工助学服务部阳光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暂设名誉会长、执行会长各一名,执行会长助理二名,监督委员十六名。本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一年,其委员及职务设置如下:院党委副书记,名誉会长;基金会会长,执行会长;基金会干事,执行会长助理;各班代表,监督委员。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基金会的宣传工作和资金筹集;2、修改本基金会章程;3、依照本章程制定基金管理办法;4、负责审核、批准和发放应急基金;5、监督执行会长的基金管理工作;6、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对本会已发放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执行会长职责:负责本基金会的基金管理,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撤销本会任何委员的权力,当全体委员会议(4/5到场)有3/4委员同意撤销任一委员时,撤销决议当即生效。新委员的补充工作须在一周内完成,由委员集体选举(执行会长及助理)或批准(各班监督委员)产生。
第十八条  本基金的管理人员须遵守我校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本基金会的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报学校及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教育科学学院勤工助学服务部阳光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所有。
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2008年3月26日
三、关于章程中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的补充说明:
我们策划的阳光基金会是一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筹集基金的,用于激励我院贫困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并针对发生在我院学生身上的重大天灾人祸的公益性机构。在此,我们对阳光基金会的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筹集方面
一、校外
1、在阳光基金会成立以后,我们将积极联系校外商家如超市、商场等,利用我院影响、优势,努力结合我部的“共建共赢”赞助指导方针为阳光基金会寻求赞助商或开设校外捐款箱。
2、选择适合的时间、地点,通过拉横幅、派传单、集体解说等活动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筹集基金,同时提高本基金会的知名度、影响力。
3、接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热心捐赠。
二、校内
1、在校内积极宣传,开设流动(固定)捐款箱。
2、通过学院领导积极动员我院教师参与捐款。
3、召开本学院班长会议,委托各班长大力宣传相关事宜,并动员同学们踊跃捐款。
4、各班以班为单位,由本班监督委员负责收集阳光基金,每学期初由各班监督委员登记好捐款数目及名单,并将其交至服务部基金会。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各班人数在学院的比例以及捐款数额评选出最具爱心班集体,并进行表彰。
5、本基金会建议每人每学期捐赠五元,但数目大小不限。
(二)管理方面
1、本基金会的管理者是教育科学学院勤工助学服务部阳光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李粤,名誉会长;何小辉,执行会长;梁柳宇,执行会长助理;邓捷茹,执行会长助理;干部,黄锦芬、陈秋燕;各班监督委员。
2、本基金会资助对象无需评选,只要有需要,都可以申请,一经核实,马上资助。
3、本基金会发放到资助对象的基金除受到应急基金的筹集情况影响外还将受到申请人数的影响。如出现基金不足等现象我们将酌情减少发放,但我们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持着极度负责的心态不偏不倚的对待每一位申请应急基金的同学。
4、本基金会当期支出节余部分,结转下期继续使用,具体使用视情况而定。本基金会每期均作基金管理总结,并按时公示,接受同学们的监督,实行基金管理透明化。
附件一
教科院阳光基金会奖学基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品行
是否
贷款
户口
类别
籍贯
本人
号码
家庭电话
地方民政
部门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委审核意见:
班委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基金会意见:
基金会执行会长签名:                 年    月    日
服务部意见:
服务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意见:
学院书记或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制表单位: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制表日期:   2007 年 5 月 16 日
附件二
教科院阳光基金会应急基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品行
是否
贷款
户口
类别
籍贯
本人
号码
家庭电话
地方民政
部门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班委审核意见:
班委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基金会意见:
基金会执行会长签名:                 年    月    日
服务部意见:
服务部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领导意见:
学院书记或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制表单位:教育科学学院阳光基金会
制表日期:   2007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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