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岭师人{2017}188号)及《关于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2017年9月11日校园网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教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科院第二轮人员聘用工作小组
组长:范兆雄
成员:郭和才、郑剑虹、李德深、李晓峰、郑荣双、杨斌、王晓茉、李继波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20日上午九点,申报正高级人员提交申报材料;9月22日上午九点,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人员提交申报材料。
(二)9月20日,审查申报正高级人员材料及提交学校;9月22-23日,审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人员材料。
(三)9月24日,工作小组开会。
(四)9月25-9月29日,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下初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9月30日,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
三、材料提交
本次人员聘用申报材料交到教科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姓名+表名)发送至lsjiaoky@163.com。
(一)申报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岗位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
3.拟聘用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竞聘副高的五级、六级岗位;中级的八级、九级岗位提交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电子稿与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材料);
3.岭南师范学院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材料清单(电子稿和本人签名的纸质材料);
4.业绩材料清单中填写的所有业绩材料复印件;
5.拟聘用人员情况一览表。
四、其他说明
1.六级职员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须在岗位聘用申请表中明确申请执行工资待遇的系列(执行管理岗位工资待遇或专技岗位工资待遇)。申请执行专技岗位工资待遇的上述人员不占用专技岗位所聘学院的岗位职数。本聘期内职务、级别未发生变动的,执行工资待遇标准不作调整。
2.不参加晋升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只需要上交岭南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和一览表。
联系人:卢福;联系电话:3174707。
教科院聘用工作小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