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教工委组函〔2018〕41号)、《岭南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岭师组〔2018〕321号)、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的通知(岭师组〔2019〕154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围绕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建功争先,现决定,在全院实施“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施“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先创优,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落实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特别是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申硕和征地三大中心工作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对标自查
各党支部对照“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每年普遍开展一次集中自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自查重点包括:
1.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精神、制度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推进落实情况。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教育、上级党组织对学院提出的整改措施,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
3.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根源、病灶成因。
4.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净化政治生态方面的表现和作为。
5.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政治担当、责任落实情况。
(二)争先创建
1.开展“十优”组织生活创新案例评选。面向全院党支部开展“十优”组织生活创新案例评选,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2.开展“十优”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评选。面向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开展“十优”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评选,详见附件2:《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3.开展优秀党建论文评选。面向全院教职工开展党建论文征集评选,详见附件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建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4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全校评选出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详见附件4:《关于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5.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全校师生党员评选出10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40名优秀共产党员,详见附件5:《关于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树推广
1.开展评先评优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调动激发各党支部创建先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在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凝练、宣传展示、广泛推介,不断创新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党建质量整体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抓实领导责任。“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作为写好教育“奋进之笔”重要内容,学院党委负主体责任,谋划研究,组织实施“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行动计划。
(二)强化保障措施。“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建设计划纳入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建设作为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检查、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材料报送。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相关申报工作。以上所有评选项目材料需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集中打包,文件命名为:单位+“对标争先 建功新时代”申报材料,于2019年6月1日之前发送至教四409办公室。
附件:1.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3.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建论文征集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4.关于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5.关于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