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
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人事〔2021〕89号)、《岭南师范学院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岭师人事〔2020〕288号)、《岭南师范学院教师分类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岭师人事〔2020〕292号)等文件要求,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系室推荐,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投票,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我院2022年度考核结果拟为:卢祖琴、闫闯、杨健、邱俊杰、张长征、袁铱琳、黄献、慕彦瑾(按姓氏笔画排序)等8人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学校评定,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现予公示。
公示期: 2023年4月11日 至 2023年4月13日 。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纪委反映。
联系人:黄献 联系电话:3174707;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