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0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教材订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要求,请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适合专业层次的高质量教材。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教材管理规定》要求,优先选用获省、部级(含)以上奖励的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以及教育部推荐的其它教材,选用比例要达到70%以上。
2.选用教材前应对同一门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认真对比和分析论证。在兼顾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好中择优,降低教材成本,减轻学生负担。
3.选用教材的基本内容应符合该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内容阐述应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材应尽量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新教材,使用比例应达到50%左右。
4.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教材选定后,需要相对稳定,不能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频繁更换。确需更换教材的,必须写出详细更换理由,经课程所在单位的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5.报订的教材出版社不能确定出书时间,或出书时间不能确保在开学前7天到书库的,原则上,用书单位要更换其他同类教材。
6.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和系(教研室)主任要对教材的选用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各种“表格”的填写和审批工作,如:《岭南师范学院订购教材计划表》、《岭南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等。填写的“表格”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名、学院盖章后方可报送图书馆。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材选用的要求,安排及督促系(教研室)及时选定教材,并根据开课计划和教材库存清单,确定教材的征订书目及数量,按时向图书馆汇总订购。所订书目一经报订后,除特殊原因(如:开课计划变动、待确定课程)外,原则上不能更改。
2.学生所用的教材、教师所用的教学参考书由图书馆统一征订。学生用教学辅助资料一律不得征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推销教材及教辅资料,一经发现,将上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通报和处理。
3.跨学院开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把开课计划及班级人数提供给上课单位,教材及教参书原则上由上课单位报图书馆订购,教参书由上课单位领取和结算。
4.教师自编、编者包销的教材通过招标供货商可以提供的,一般不再向教师或编者订购。若需要教师、编者提供教材的,必须先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经开课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附上样书),方可纳入教材订购计划。自编教材一律按当年教材的招标价结算,凡未能按规定结算的,不予选用,由报订单位更换其它同类教材,再报图书馆审核征订。教师自编、编者包销的教材多订的部分,供应者应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教材退货的所有运杂费由供应者负责。
5.对征订教材的各种数据必须进行认真的复核,如《岭南师范学院订购教材计划表》,特别是为外院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等等。每一门课(包括外院为本院开出的课)都要有教材征订计划,且教材征订计划要与开课计划统一。对各种数据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订购教材计划表》(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图书馆。
6.教材计划按规定时间提交图书馆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教材计划输入正方系统,并到图书馆审核有关征订数据。对更改的数据必须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更正,直接在系统中增加输入,并在备注中说明事由。
7.要重视教材反馈信息。各学院对图书馆反馈的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次、作者、书号、教材获奖情况、数量、单价等信息)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回复,不按时回复的当默认反馈信息。如因此造成教材重订、误订、漏订等情况,一切由责任单位负责。
8.各单位要本着对学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教材信息(包括:教材名称、出版社、版次、作者、书号、教材获奖情况、数量、单价等),录入正方系统的信息必须详尽准确,不能采用缩写或简略的形式输入,以免造成教材信息的错误。坚决杜绝教材重订、误订、漏订等情况,一旦出现差错由责任单位负责。
三.日程安排(公休日除外)
日 期 |
项 目 |
负责部门 |
另行通知 |
领取教材订购目录 |
教学单位 |
11月5日至12月3日 |
填写《征订教材计划表》(教材计划表的数据一律要从正方系统数据库导出(A4纸),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岭南师范学院订购教材计划表》,图书馆一概不予受理)和《岭南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度春季教材订购单》,以及专业班级人数表,报图书馆。 |
教学单位 |
12月3日至12月10日 |
核对“征订教材计划表”、征订单。 |
图书馆 |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订购教材计划表》
2、《岭南师范学院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
图书馆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