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7

学生处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把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现将2019年寒假学生离校及返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注册报到安排

(一)1月14日至18日为学生社会实践时间。

(二)从2019年1月19日起至3月1日,放假42天;

(三)3月2日、3日(星期六、星期日)回校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3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学生干部和班主任(辅导员)会议,并在放假前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各项教育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物安全、饮食安全,特别提醒学生在人流车流集中的春运期间注意人身、车票、财物安全,尤其不能乘坐无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

(二)加强遵纪守法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做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三)加强防诈骗教育。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防止受骗,特别注意避免误入传销组织,谨防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求职诈骗和不良贷款陷阱等。

(四)加强宿舍安全教育。要告知学生在离校前做好宿舍卫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以确保宿舍财产安全。因特殊原因寒假留舍的学生,要事先向所在学院申请。留宿期间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寒假期间的管理措施,严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不晚归、不私自外宿。

(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使用网络,注意网络道德。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时间,不沉溺网络;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

(六)重视日常生活安全。保持寝室环境整洁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预防疾病。注意保暖防寒,勤于锻炼,保证营养,切忌暴饮暴食,注重饮食卫生。

三、寒假期间值班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寒假期间值班制度,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离校学生的统计工作,随时跟踪掌握学生去向,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加强与心理危机识别高危对象的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假期心理辅导、治疗等方面的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师生座谈、召开班会、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学生返校统计及督查工作

(一)返校统计。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返校的情况统计工作,对返校学生情况进行统计(表格见附件),查明未返校学生原因,于3月3日(周日)20:00前将当天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于3月4日上午11:00前将最新返校情况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xgk10579@163.com,地址:紫荆楼306-1室)。

(二)开学督查。开学第一周,学生处将组织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对学生返校情况、课堂纪律进行督查,对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处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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