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离、退任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促使学生会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特制定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离、退任管理制度。
学生会作为一个为广大同学服务、无私奉献的有序组织,为保证学生会良好风气、风尚,学生会不允许学生会成员随意、无故退出学生会,且学生会有权遣退学生会成员。
一、谴退情况
学生会有权强制要求具有以下行为的学生会成员退出学生会:
1. 考试有舞弊行为,或有严重处分者;
2. 在任期间受到二级以及以上学业预警者;
3. 故意损坏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玷污学生会荣誉者;
4. 在校内外以学生会名义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5. 无团结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在任期间无故缺勤多次工作任务或肆意传播有损学生会名誉的信息,严重破坏学生会团结者;
6. 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不知改正者;
7. 对于工作任务屡次拖拉不完成,对待工作消极懈怠,缺乏集体荣誉感,自由散漫,影响学生会日常工作正常进行者。
注:考试舞弊者自行提交辞职书,其他情况由主席团以及辅导老师商讨后进行处理。
二、辞职说明
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未犯错误但因某些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学生会的情况。
注:原则上要求主席团成员、部长团成员、干事不许在在职期满前离任,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可以驳回当事人的辞职申请并进行劝留,但有以下情况者学生会可以准许退部:
1.学校安排实习、见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者;
2.对学生会事业不感兴趣,不再具有积极奉献精神者;
3.其他合理情况。
三、光荣离职
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期满离任,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福。
注:各职位任期均为一年,期满后不参与竞选者视为期满离职。
四、未规定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
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