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 作者: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冶大学生爱国情操,以及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大学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普通话的应用水平。教务处和校团委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第八届“颂经典·悦人生”中华经典诗文集体诵读大赛。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华经典古诗文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髓,也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其作为宝贵的精神食粮,其间不仅蕴含着崇高的人格美和深刻的智性美,更沉积着一个伟大民族不灭的精魂。诵读古诗文,让大学生在诵读中受到心灵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感染,接受人文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三、活动主题
颂经典·悦人生
四、比赛时间
2015年11月29日
五、比赛地点
音乐厅
六、比赛意义
“诵读千古美文,传承中华文明”,通过吟诵、欣赏、背诵古诗文明理启智,让大学生在学习经典中提高普通话水平,得到真善美的熏陶,从而丰富大学生的精神家园,全面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七、比赛形式
1、比赛内容为中华11经典诗文,由各二级学院自选诗文内容参赛,推荐《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大学生篇)》(详见附)。
2、比赛以集体诵读为主,中间可穿插吟唱、乐器音效等艺术样式(伴舞除外)。
3、各参赛队朗诵人数为60人,要求服装整齐。
八、朗诵要求
1、作品要求:⑴中心明确,主题突出; ⑵材料翔实,有针对性,具有时代感。
2、语言要求:⑴普通话标准、流利; ⑵吐字清晰,节奏优美。
3、表达要求:⑴表情自然大方,动作恰当; ⑵朗诵的艺术和技巧符合材料要求;⑶感情处理得当。
4、舞台要求:⑴上下场礼仪、仪态大方自然;⑵服装得体,整体印象良好。
九、评分标准
比赛按照“普通话标准40%,朗诵技巧30%,整体艺术效果30%”等三方面进行评分,不采用经典诗文的参赛节目扣2分。
1、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选手最后的得分是其他得分的平均分;
2、超过规定时间以超1分钟扣0.2分计算,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
十、奖励标准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优秀组织奖三名。
十一、工作要求
1、主办单位给予各参赛单位下拨1200元作为参赛经费;
2、各参赛队于2015年11月3 日中午12:00提交参赛有关说明(包括诗文的基本情况、教育意义、现场道具)。
3、各单位集体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比赛现场道具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