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团[2015]68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岭南师院第八届诗文集体诵读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24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  作者:岭南师范学院共青团


各二级学院团委: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冶大学生爱国情操,以及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提高大学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普通话的应用水平。教务处和校团委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第届“颂经典·悦人生”中华经典诗文集体诵读大赛。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华经典古诗文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髓,也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其作为宝贵的精神食粮,其间不仅蕴含着崇高的人格美和深刻的智性美,更沉积着一个伟大民族不灭的精魂。诵读古诗文,让大学生在诵读中受到心灵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感染,接受人文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三、活动主题

颂经典·悦人生

四、比赛时间

2015年11月29日

五、比赛地点

音乐厅

六、比赛意义

“诵读千古美文,传承中华文明”,通过吟诵、欣赏、背诵古诗文明理启智,让大学生在学习经典中提高普通话水平,得到真善美的熏陶,从而丰富大学生的精神家园,全面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

七、比赛形式

1比赛内容为中华11经典诗文,由各二级学院自选诗文内容参赛,推荐《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大学生篇)》(详见附)。

2、比赛以集体诵读为主,中间可穿插吟唱、乐器音效等艺术样式(伴舞除外)

3、各参赛队朗诵人数为60人,要求服装整齐。

朗诵要求

1、作品要求:⑴中心明确,主题突出; ⑵材料翔实,有针对性,具有时代感。

2、语言要求:⑴普通话标准、流利; ⑵吐字清晰,节奏优美。

3、表达要求:⑴表情自然大方,动作恰当; ⑵朗诵的艺术和技巧符合材料要求;⑶感情处理得当。

4、舞台要求:⑴上下场礼仪、仪态大方自然;⑵服装得体,整体印象良好。

、评分标准

比赛按照“普通话标准40%,朗诵技巧30%,整体艺术效果30%”等三方面进行评,采用经典诗文的参赛节目扣2分。

1、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选手最后的得分是其他得分的平均分;

2、超过规定时间以超1分钟扣0.2分计算,依次类推,最高扣1分。

、奖励标准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优秀组织奖三名。

十一、工作要求

1、主办单位给予各参赛单位下拨1200元作为参赛经费;

2、各参赛队于2015年11月3 日中午12:00提交参赛有关说明(包括诗文的基本情况、教育意义、现场道具)。

3、各单位集体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比赛现场道具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共青团岭南师范学院委员会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零一五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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