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6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负责任、强能力、善创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成效,提高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联系人,由系主任、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成员,教学秘书担任工作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毕业实习的具体教学周数,统筹安排落实毕业实习教学活动,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等环节的工作进度计划,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指导及总结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其中符合工程认证受理的工科专业,还需参照工程认证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岭南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填写附件1表格)于2018615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制定实习工作计划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岭南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重视和加强毕业实习工作,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毕业实习大纲,制订出符合本专业的实习计划,要求2018625,各二级学院将《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2表格)、《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及安排表》(附件3表格)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jk3183433@qq.com。各专业必须认真填写,教务处将以实习安排一览表和指导教师情况及安排表作为本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补贴报账审核的依据。

三、加强毕业实习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要在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阐明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实习要求、实习纪律以及实习记录本、实习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内容。要特别加强实习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与实习学生个人签订《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4),确保实习期间无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对于集中安排的实习学生,各学院应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和联系;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布置学生联系实习单位,要求各毕业生实习单位要在2018625前落实,并将《岭南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5表格)、《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上交指导教师。要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管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不得放任自流,应分区域安排专人联系和检查(巡查或电子邮件、QQ、微信等)。

(三)各二级学院应选派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所带实习学生数不得多于40人,以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教学院系应进行培训辅导。指导教师做好指导记录以便查阅,集中实习指导教师每周到学生实习所在单位指导不得少于2次。

(四)指导教师应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实习指导记录,也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毕业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等,根据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定学生成绩,认真做好总结实习工作。

四、加强对实习工作检查

各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学院的实习工作,协调实习工作相关事宜,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各专业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与切身利益,同时要核查各实习学生实习单位是否与工作计划中的实习单位一致。实习过程中,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学生实习及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抽查。

五、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各院系在实习结束后2周内,要及时进行总结。同时要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协议、实习影像资料等材料汇总,并安排专人专柜存档,其中纸质版实习总结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六、2019届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安排

见下表: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

内容

615

二级学院

成立2019师范专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把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填写附件1表格)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625

二级学院

1.实学生具体实习单位;2.制订出实习计划3. 相关材料:《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2表格)、《岭南师范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情况及安排表》(附件3表格)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jk3183433@qq.com

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前

二级学院

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认真学习《岭南师范学院生产实习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实习的任务和要求。与实习学生个人签订《岭南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4)。

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前

二级学院

针对2016年秋进行师范专业实习的学生开展系列准备工作:业务素养培训、专项技能训练、工程技术等

第七学期

各相关学院、教务处

学生实习,教师指导,学校、学院实习检查

201917日后

教务处、

各相关学院

各院系在实习结束后2周内,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同时要将学生的实习记录本、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评定、实习协议、实习影像资料等材料汇总,并安排专人专柜存档,其中纸质版实习总结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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