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职称评审教学业绩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4

教务﹝2018﹞58号

校内各单位及职称申报人: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证书证明材料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2018年5月18日)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教师职称晋升提交教学业绩有关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督导专家课堂教学听课和查阅材料:5月24日-6月8日

2.申请人提供有关业绩材料:5月24日—5月30日

①提供督导专家查阅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作业布置与批改、纸本教案、批阅试卷、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情况,另申报教学型高级职称者同时提供一节课的教学视频;②提供教务处查阅材料包括:排名前三(含主持人)的教改项目、精品课程、专业建设(含教学团队)等教学成果奖(前6)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奖情况(限第一或独立指导)

3. 教务处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6月1日-8日

4.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定:6月9日—13日

5. 教务处汇总上报人事处申请人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等级:6月14日—15日

二、材料提交说明

1. 申请人提供督导专家组查阅材料请提前在本学院备好,以备督导专家听课结束后及时进行查阅并记录。

2. 申报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的申请人填写完整的教学业绩表,连同审核已通过的盖有“是否与原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装入贴上标识本人姓名的档案袋内交教务处。

3. 所有申请人提供教学业绩材料,均须有佐证材料。

4. 教务处接受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两类专任教师教学业绩综合效果等级评定,其它类型申报人提供材料到教研科审定盖章即可,填表要求相同。

5. 提交教务处业绩审定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负责人翟老师3183348;

教学团队、协同育人平台等负责人冯老师3183348

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实践基地等负责人王老师3183417

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负责人高老师:3182052

教务处

2018年5月24

转自:http://www.lingnan.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45&wbnewsid=2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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