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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办法
为严格考试制度,加强对命题、制卷、保管、传递及考场纪律等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法。
一、命题
1.考试(考查)命题由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要求,拟定两套(A、B卷)难易程度与分量相当的试题,报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命题范围应包括该门课程所讲授的全部内容,知识覆盖面应在70%以上。
3.试题要难易适度,根据成人的特点,注重对专业理论知识实际运用的考试。试题的难度比例为:基本题占60%,综合题占30%,难度较大的题占10%。
4.教师在命题与评卷过程中,均应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题,不得让学生或无关人员接触、查阅试卷。发现泄题者,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二、试卷印刷、保管与传递 5.试卷印刷由二级学院负责,并指定专人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要求做到准时、保质、保量、保密。
6.印刷好的试卷必须密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严防泄密、准确分发。
7.试卷的传递工作由二级学院派专人负责。与教学点交接试卷时必须认真履行查验手续,双方须两人签字。
8. 试卷启用前,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考前拆封。考试前五分钟当场拆封分发给学生;考试完毕当场清点密封,连同考场登记表交由评卷教师评分,试卷评分完毕,评卷教师应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好的记分册交二级学院存档。
三、考场组织 9.考场由教学点安排。考场实行单行、单座,每个考场安排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10.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11.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个别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定为90分钟或150分钟。考试时间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 四、考试规则 1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13.学生须持学生证(卡)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查对。凡不持相关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含补考)。
14.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考场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到30分钟,不得退出考场。考场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除考完交卷)。
15.按时开卷和收卷,迟交卷者一律拒收。
16.凡闭卷考试,学生除带必须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笔记本等进入考场,须在考试前将其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给。
17.试卷印刷不清或错误,学生可举手个别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得强求解释题意。
18.对违犯纪律的考生,巡视员和监考人员有权当场提出警告,直至宣布考卷作废。
19.交卷后的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进入考场或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和喧哗。
20.参加考试而不交试卷者,作旷考论处。
五、监考人员职责
21.监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规则,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填好考场情况记录表。
22.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但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可作订正。
23.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绚私情,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者,给予警告;对有作弊行为者,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24.监考人员不得在场内看书、做题、谈笑等与监考无关的事,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25.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此办法2017年7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