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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面授教学巡查的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7-09-06                    阅读次数: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面授教学巡查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授教学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巡查时间

每年寒假和暑假。

二、巡查对象

校本部成人高等教育各班级、校外教学点各班级。

三、巡查内容

1、巡查教师面授情况,具体包括:

1)教师到位:有无迟到早退、随意调课、缩短面授课时等现象;

2)教师仪表教态: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不当穿着;

3)教师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维护情况;

4)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

5)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2、巡查学生学习情况,具体包括:

1)学生到课率;

2)学生课堂表现:有无违反课堂纪律现象;

3)教室卫生状况、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

3、巡查学生考试情况,具体包括:

1)监考老师、试卷到位情况;

2)考场纪律、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四、巡查人员

1、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分工负责,组成3-4个巡查小组。  

2、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负责协调抽调人员参加巡查小组。

五、巡查纪律及要求

1、巡查成员务必着装整齐,挂工作牌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

2、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可及时作出处理,可以不要当即解决的,则做好记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通报相关部门与教务办,但原则上应不影响、不干扰正常教学与考试。

3、巡查期间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如实反映巡查情况。

4、每次巡查结束后,应到教务处办公室登记相关情况,由成教科汇总并公布。

    六、本规定自201612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