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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成教、自考和社会培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1                    阅读次数: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成教、自考和社会培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开放学院校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成教、自考开放学院和社会培训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成人教育教务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成人教育集中面授、考试和实习实验,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点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集中面授、考试和实习实验,必须通过微信、QQ群等通知学生按时完成相关课程的线上学习。对于集中面授、考试和实习实验的时间,我院将结合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工作精神另行通知。

 2.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教学计划作相应顺延,教学周数不变(20周),2020年暑假集中授课安排也将相应调整。

 3.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点务必加强对新学期开课教师状况的排查,做好教学工作调整预案,安排好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上岗的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的承接、调整等工作,并及时按外聘教师申请流程上报二级学院审核,成教科备案。

 4.开课后,教学点要及时摸排掌握学生缺勤情况,因疫情原因缺席集中面授、考试的学生,应提醒其加强自学和线上学习,积极和教学点教务员、班主任取得联系,尽量补齐所缺课程面授、考试。学生所缺课时不计入缺课统计,所涉及的注册、重考等事宜,学校将进行个案处理,以尽可能减轻学生所受到的影响(因疫情原因缺席课程及考试的学生,需提供居委会、医院或出入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车票、住宿等相关证明)。

5.原定于开学后上交的各类教学台账,根据学校最终开学时间,各教学点与二级学院加强联系协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上交期限。

6.由于2020级新生注册工作存在时限性,在未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延期注册的通知前,各教学点在不违反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手段,按时完成学生前期注册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注册数据顺利完成。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要及时向成教科反映。

成教科联系人:梁小春 13729166388

分管院领导:郭春才 13326518590

 

二、关于自考开放学院校区开学教学及其他开学准备工作

(一)教学相关工作

1.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自考开放学院教学计划作相应顺延,统考课程教学时数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校考课程教学时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自考开放学院校区(以下简称“校区”)负责落实到位。

2.校区务必加强对新学期授课教师状况的排查,做好教学工作调整预案,提前安排好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教师的教学任务的承接、调整等工作。

3.原计划安排的开学初校考课程的补考工作,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4.开学后,因疫情原因延期返校的学生应加强自学,积极与同学、校区教务员、任课老师取得联系,尽量补齐所缺课程内容,任课老师利用网络课程、微信等手段帮助因疫情原因延期返校的学生,为其答疑解惑,帮助其跟上教学进度。

5.校区必须做好延期开学的工作预案和相应准备工作。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要及时向自考科反映。

自考科联系人:周晓军 13356514893

分管院领导:卢江 13902579685

  (二)其他开学准备工作

1.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24日之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日期另行通知。开学前禁止师生提前返校,决不允许师生带病返校。

2.校区要立即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学生科备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3.校区要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寒假期间的动向,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师生要填写健康卡、寒假期间师生去向登记表等,师生返校时,组织体温测量,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开学前,校区要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建立健康观察区域。

  5.校区要引导返校师生注重防护:①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②勤洗手;③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④室内保持清洁及通风;⑤合理对家居或用品进行消毒;

  6.开学后,暂停集体活动形式的学生活动。校区要加强思想引领和舆论监测,化解师生心理压力,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要及时向学生科反映。

学生科联系人:王天梅 13828201161

分管院领导:黄增 13828276598

 

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培训业务工作

1.暂停目前所有合作培训项目,严禁二级学院和校外合作培训单位擅自开班,恢复时间将结合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工作精神另行确定。

2.培训科要主动与二级学院和校外合作培训单位沟通,做好协调工作。二级学院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要及时向培训科反映。

培训科联系人:陈利18820679656

分管院领导:郭春才 13326518590

特此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