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成立继续教育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栋;常务副组长:黄增;副组长:卢江、郭春才、林森;成员:王正琦 王天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正琦兼任,成员由王天梅、梁小春、周晓军、张康灼、陈利组成。
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及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
2.负责我院疫情防控措施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负责我院教职工及师生疫情信息的排查与上报;
4.指导督促自考开放学院校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5.指导自考开放学院校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
6.指导各二级学院、各教学点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成人教育的教务工作;
7.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的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8.指导督促北京中航未来有限公司落实“中航未来-岭南师范学院航空服务职业教育项目班”疫情防控措施;
9.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疫情防控任务。
二、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学校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校园网等发送给本院教职工、开放学院校区,并督促其传达到每位师生。开放学院校区要鼓励师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就诊;要求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湖北,尤其是武汉。
2.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如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及时报告至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王正琦 13726911001;王天梅 13828201161)。开放学院校区要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情况,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取消留校师生大型聚集性活动。
3.加强重点人员监控。要进一步排查和跟踪重点人员,一对一专人跟踪落实,不遗漏任何重点人员,控好传染源头,阻断传染路径。对不在湛的重点人员,要掌握其居住所在地及回程时间,并要求不得提前返校;从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返粤或者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史未超过14天的人员,均需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掌握隔离观察情况。
4.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每日中午12时前,我院全体教职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个人每日健康情况;开放学院校区要向学生科报告师生和管理人员每日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关台账。
5.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做好信息排查和信息上报,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严格督促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三、合理安排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培训工作
(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成人教育教学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集中面授、考试和实习实践,指导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点通过微信、QQ群等相关媒介通知到学生按时完成相关课程的线上学习。集中面授、考试和实习实践的恢复时间,应结合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工作精神另行通知。
2.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教学计划作相应顺延,教学周数不变(20周),2020年暑假集中授课安排也将相应调整。
3.指导各教学点加强对新学期开课教师状况的排查,做好教学工作调整预案,安排好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上岗的外聘教师的教学任务的承接、调整等工作,并及时按外聘教师申请流程上报二级学院审核,成教科备案。
4.开课后,指导教学点及时摸排掌握学生缺勤情况,因疫情原因缺席集中面授、考试的学生,应提醒其加强自学,积极和教学点教务员、班主任取得联系,尽量补齐所缺课程面授、考试。学生所缺课时不计入缺课统计,所涉及的注册、重考等事宜,学校将进行个案处理,以尽可能减轻学生所受到的影响(因疫情原因缺席课程及考试的学生,需提供居委会、医院或出入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车票、住宿等相关证明)。
5.原定于开学后各教学点上交的各类教学台账,根据学校最终开学时间,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上交期限。
6.由于新生注册工作存在时限性,在未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延期注册的通知前,引导各教学点在不违反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手段,按时完成学生前期注册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注册数据顺利完成。
(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放学院校区教学工作
1.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教学计划作相应顺延,统考课程教学时数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校考课程教学时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务必加强对新学期授课教师状况的排查,做好教学工作调整预案,提前安排好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教师的教学任务的承接、调整等工作,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3.原计划安排的开学初校考课程的补考工作,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开学时间进行重新调整,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4.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24日之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日期另行通知。开学前禁止师生提前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5.开学前,对开放学院校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建立健康观察区域。引导返校师生注重防护:①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②勤洗手;③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④室内保持清洁及通风;⑤合理对家居或用品进行消毒。同时,暂停集体活动形式的学生活动,加强思想引领和舆论监测,化解师生心理压力,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6.精准掌握全体师生寒假期间的动向,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师生要填写健康卡、寒假期间师生去向登记表等,师生返校时,组织体温测量,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培训业务工作
1.暂停目前所有合作培训项目,严禁合作单位擅自开班,结合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有关工作精神另行通知。
2.主动与二级学院、校外合作培训单位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附件:
1. 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2. 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
3. 关于疫情期间停止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月30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岭师校办〔2020〕22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制定了《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1月28日
岭南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的最新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各二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对在防控疫情中因工作不力,造成的传染疫情发生或瞒报漏报情况,将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教育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岭南师范学院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倡议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管理,全力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一)停止各种聚集性培训、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含学术会议等)和社会实践活动,暂时关闭图书馆、封闭式体育场馆、教工活动中心、离退休活动中心等场所。
(二)在没有接到新通知前,未经学校同意,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在湖北省和重点防控地区返校的教职工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并由所在单位将该教职工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返校日期、身体状况等),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卫处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进入校门车辆和人员的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门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暂时关闭校外车辆预约平台,谢绝校外因私人员进校,发现可疑车辆,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对校园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对校园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隔离点、饭堂、门诊部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
(四)宣传部、网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要协调地方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涉校疫情舆情管控,及时查处涉校疫情谣言。
三、加强防控,密切做好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
(一)摸清重点人员情况
各二级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全力细致排查,摸查统计本部门教职员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厨工、家属以及住在校园内的其他人员等,以下同)和学生假期动向,特别要摸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情况,摸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所在院系分布情况,建立重点人员名册。
开学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所有返校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基础教育学院居住校本部专科学生、自考学生等)的摸查,要求学生必须填写健康卡(包括学生自身健康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是否有前往疫区、是否接触疫区人员等),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及时报告信息
各单位安排专人每天了解掌握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动向,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对居家医学观察和在校内集中医学观察的情况做好记录,每天汇总情况后,由门诊部报告至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类防控
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等三类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1.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还没返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请其推迟返校时间,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2.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教职工,请其严格居家隔离,自行进行医学观察。
3.对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校、以及假期接触过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的假期留校学生,集中安排在培训公寓严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时间为离开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之日,或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满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本人及集中医学观察的室友未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解除医学观察,如室友出现异常症状,则在学校门诊部的指导下,适当延长医学观察期。
四、通力合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及各二级部门要通过短信、微信群、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及时的发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加强正面教育引导。
(二)广泛动员师生配合。各单位要向教职工、学生开展正面引导教育,动员师生积极配合,主动报告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居住史、与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来粤人员接触史,刻意隐瞒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督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自身的医学观察和报告。
(三)完善校内隔离观察区域条件。门诊部、教育服务公司、后勤管理处、资产处等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培训公寓观察区域的设施设备、医疗条件、生活条件和专业人员配备。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门诊部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后勤管理处必须在公共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五)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延迟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需制定不同院系或不同省份学生分期分批返校的工作方案,是否需要制定网络教学的工作方案。
(六)加强联防联控。门诊部要与赤坎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省教育厅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有报告返校前14天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一旦在校内医学观察对象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尽快处置。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师生,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七)开展专项爱国卫生行动。各单位要开学前开展一次彻底清洁整治行动,开学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大清扫活动;后勤管理处要加强灭鼠、清除越冬蚊卵,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条件,要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
附件2
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决定推迟新学期开学时间,2月24日之前不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未到开学时间禁止提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急需返校,由教职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安排返校事宜。
二、新学期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师生,同时提醒全体师生密切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1月29日
附件3
关于疫情期间停止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延期开学的通知》要求,暂时停止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并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严禁各二级学院在疫情期间组织学生进行各类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要进行认真排查,防止学生私自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二、按教学计划需在疫情期间开展的实践教学必须立即停止。学院要及时与实践基地和相关师生联系并做好沟通,协商处理各项事宜。
三、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疫情期间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须经学校批准。
四、可以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发展和省厅、学校最新文件,适时明确相关工作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