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师范学院与茂名化州教师进修学校停止合作办学的函
发布日期:2016-09-05 阅读次数:
关于岭南师范学院与茂名化州教师进修学校
停止合作办学的函
茂名化州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编报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16〕 86号)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相关规定,因贵单位的今年未能征得茂名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暂停与贵单位2016年的合作办学事宜,感谢长久以来对我校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函告。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