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成人高等教育 > 正文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8年(2019级)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3                    阅读次数: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8年(2019级)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点设置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申请设点的单位应每年23月份向我院提出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因我校今年放寒假时间为2018122日至201832日,申请时间与放寒假时间冲突。为了方便各教学点更好的做好申请工作,并且不影响2018年(2019级)的招生,经研究,今年(2019级)校外教学点设置申报时间提前一个月,即各教学点应于2017121日至2018114日期间,向我院学生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受理。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陈春林收,联系电话:07593182499

特此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的暂行规定.doc

附件二: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 2019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