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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8年(2019级)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点设置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申请设点的单位应每年2—3月份向我院提出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因我校今年放寒假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3月2日,申请时间与放寒假时间冲突。为了方便各教学点更好的做好申请工作,并且不影响2018年(2019级)的招生,经研究,今年(2019级)校外教学点设置申报时间提前一个月,即各教学点应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14日期间,向我院学生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受理。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陈春林收,联系电话:0759—3182499
特此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的暂行规定.doc
附件二: 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 2019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审核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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