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2022〕19号
校内各二级学院、校外各教学点:
为落实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加强对申请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与水平。现将我校成教2023届拟申请学位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2年12月14日前完成全部论文指导工作,12月16日下班前将学位申报相关材料提交成教科。
二、组织实施
(一)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联系人:宋艳辉,电话3182496;唐冬苗,电话3182055)。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校外教学点协助通知、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形式:毕业论文(读书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分析报告、方案策划、教学设计、毕业设计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2.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格式由二级学院设定,与相关专业普通生统一;非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具体要求由校内各二级学院设定,沿用原格式。
3.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选题。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开始准备。
(2)填写开题报告表。
(3)写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改。在初稿完成后,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4)按照指导老师意见修改初稿,形成二稿,交指导老师批改。
(5)按照指导老师意见修改二稿,形成定稿,提交系统查重,文字复制比要求低于30%。
(6)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后,如果答辩小组成员提出修改意见,学生需要对论文做最后修改,形成最终稿。然后再次查重。
(7)学生上交毕业论文材料(论文终稿及带有指导老师批改意见的一稿、二稿;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查重报告简洁版)。
以上毕业论文管理流程仅供参考,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4.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记分。
(2)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交叉评阅评分、答辩评分三部分构成,各部分评分所占比例参照普通生标准。
(3)非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成绩,指导教师评分占100%。
(4)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在论文指导工作开始前可选择撤回申请,仍按照非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在论文指导过程中,放弃申请学士学位或不能遵照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的,维普系统留存相关记录,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0分。
(5)经指导教师跟踪指导,毕业论文质量仍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
(二)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须由具有讲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参考普通生执行标准。
2.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工作态度、知识与能力、成果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和成绩评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至少3次并做好记录,指导形式包括面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缴交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指导老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对制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应当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毕业论文(设计)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把关,并通过“检测系统”辅助指导,凡是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要求学生修改。
(三)学生
1.根据二级学院具体通知,学生应及时、主动地与相应的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如学生未能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而影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相关工作进展,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所规定的全部任务。不弄虚作假,不伪造数据,不抄袭和剽窃别人的成果。违者如不及时改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办理毕业。
(四)资料管理与缴交
1.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指导工作后,保管、存储毕业论文原稿等材料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2. 非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可在继续教育学院“新学籍教务群”下载。
3.申请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标者由二级学院结合《关于做好2020级(2023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推荐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材料。
四、质量监控
(一)学校依托维普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将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的检测结果作为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重要评定标准。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每一阶段,继续教育学院电话抽查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沟通情况,及时检查、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
(三)指导工作结束后,抽查各项材料,落实指导教师是否至少指导3次,并通过教学点征求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态度与能力、水平的评价意见。
附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