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教育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23]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拟开展2023年校外教学点的申报及备案工作,请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符合要求的单位,于2023年2月1日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设点单位资格和条件
(一)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优质技工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
(二)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满足国有资产控股比例超过50%);
(三)2022年与我校合作的校外教学点。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以上提交材料须符合《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意见》《规范校外教学点通知》要求,并按照本要求逐项检查。每项材料均提供按要求整理、盖章后的扫描PDF版本打包,以校外教学点名称命名,发送至ywzyyxjjy@163.com。
三、联系方式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第二教学楼410,何老师(13531103770 0759—3182499)、盛老师(18666744698 0759—3182499 )。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申请表
2.备案表
3.导入信息表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