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12月自考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继教〔2021〕17 号
为保证2021年12月自考学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通知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必须在申请毕业前缴清学费、考试费。
二、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三、毕业申请时间为12月15日—20日,学生须在12月1日前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完成前置学历填报,逾期系统关闭。
四、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开放学院学生一式三份、二学历和沟通班学生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1、二学历、相沟通班学生由二级学院、教学点交至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开放学院学生由开放学院收集汇总,于12月21日前交至我院自考科。
2、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内可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前置学历填写指南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