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学考试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12月自考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12月自考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继教〔2021〕17 号


为保证202112月自考学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通知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必须在申请毕业前缴清学费、考试费。

二、学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三、毕业申请时间为1215日—20日,学生须在121日前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完成前置学历填报,逾期系统关闭。

四、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开放学院学生一式三份、二学历和沟通班学生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1、二学历、相沟通班学生由二级学院、教学点交至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开放学院学生由开放学院收集汇总,于1221日前交至我院自考科。

2、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内可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前置学历填写指南

 

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15